明目张胆糊弄深交所,乐视为贾跃亭背锅

明目张胆糊弄深交所,乐视为贾跃亭背锅
2017年09月21日 20:42 X教授

交易所是不是监管第一线,我们拭目以待

关于贾跃亭违反减持时借款给乐视网承诺的问题,深交所9月12日发函,要求乐视网9月20日前回复。

乐视网掐着点在9月20日回应了,可是我们细读这份回应,可以发现其通篇充满了避重就轻的文字和逻辑。如果这样就可以回应了深交所,那证券市场可就太容易搏傻了。

1. 深交所关注函:

“请逐笔说明公司向贾跃亭还款的时间、金额”

乐视网回应:

X教授解说:

“我们”不懂“逐笔”是什么意思,“我们”就是要按月归类(好像大家不知道这样可以隐藏同一个月又借又还的交易)。

而且乐视网说贾最高借给过乐视网47亿,我们怎么没有在余额一栏看到47亿这个数字?唯一的猜测是在2015年9月那次,8月底余额是21亿,贾当月借给乐视网26亿,这样可能达到47亿。但是同月又抽回11亿,所以其实47亿只维持了几天。

是这样吗?是不是因为实在不好意思亮出来之间差了几天,所以乐视网“就是不懂什么叫逐笔列出”?

2. 深交所关注函:

“请逐笔说明公司向贾跃亭还款...原因”。

乐视网回应

X教授解读:

 我们也不“逐笔”解释还款原因,写一堆搞脑子的文字,反正看上去好像很有道理就是了(知道有个成语叫“似是而非吗”?)。

这明显就是欺负观众看不懂专业会计术语。简单来说,乐视网认为借了贾的免费贷款反而会减少利润,用正常的脑子想想这可能吗?作为注册会计师,我可以断言这是明显的偷换概念,要知道乐视网有大量的有息负债,包括银行贷款,债券,信托(想想之前告乐视网的债主们吧),拿了免费借款可以还掉这些有利息的贷款,对乐视网的盈利只会增加不会减少。

用这个根本不是理由的理由,只能证明乐视网还款给贾跃亭根本没有理由,是因为贾当年在乐视一手遮天,乐视网的独立董事根本是花架子,让他无法无天,违背承诺而已。

3. 深交所关注函:

“以及贾跃亭是否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并说明理由。请公司保荐机构、律师分别对此发表明确意见。”

乐视网回应:

X教授解读:

说一句“贾跃亭违反承诺”很难吗?什么时候发函的?贾从来就没借足过承诺的金额,现在乐视网已经资金流超级紧张了,竟然连最后一分钱借款都抽回去了,难道是遵守承诺吗?

深交所要求保荐机构和律师明确发表意见。公司的保荐机构中德证券已经明确发表意见指贾“违反承诺”。现在就等律师的了。

4. 总结:

虽然现在的乐视网已经不是贾跃亭一手遮天了,照理直接承认贾违背承诺是很容易的决定。但是作为后来者的孙宏斌为了面子也好,为了公司不被处罚也好,还是得替他擦屁股。所以乐视网还是不能和贾彻底切割啊。 

其实孙宏斌也脱不了干系,他入主乐视后,还是给了贾跃亭抽离最后那笔资金的机会(最后那笔是2017年5月抽离的,贾跃芳的那笔4亿多的没有在这里体现,但是很大机会也是5月份)。孙宏斌在融创半年报发布会上说,(贾跃亭把钱抽走)“那是天经地义的,那是人家的钱”。这句话其实要追究起来也是违反承诺的一部分,因为作为持股8.6%的孙宏斌,并没有问过其他乐视股东,允不允许让贾跃亭抽走资金。至于孙宏斌可能说,那时候他没有管的这么细,那么深交所查一下,汇出汇款的审批单上,有没有融创派驻乐视的副总裁刘淑青,以及现任乐视网CEO梁军的签名呢?

传统上来说,中国证券市场的监管者一直是无牙老虎。对于大股东违背承诺,只有一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来规范,实务上最多就谴责了事,连违约减持也只能罚几百万,违法成本过低一直是证券市场的顽疾

这次做实承诺违约后,会不会有比较严肃的处罚措施,例如罚到倾家荡产或者终身市场禁入?X教授认为很有可能。毕竟关注函只是第一步,深交所的政策工具还是很多的。而我们刘主席一再强调的“交易所要做监管的第一线”,是不是嘴上说说的,就看这一单了。毕竟到现在为止,连回复个关注函也这么糊弄过去,这不是不把交易所当监管机构吗?

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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