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兴债账面亏6.49亿!“亏损王”浙商财险等来补血

侨兴债账面亏6.49亿!“亏损王”浙商财险等来补血
2017年07月04日 22:50 国际金融报

“亏损王”终于等到了股东“补血”。

7月4日,浙商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浙商财险”)发布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有关情况的信息披露公告》(下称《公告》),注册资本金从15亿元增加到30亿元,增资金额15亿元。

此次增资以向原股东发行股份的方式实施,总计发行股份数量15亿股,每股1元,由全体现有股东按照股份持有比例同比例认购增发的股份。增资无新增股东。

这本是一条很普通的增资公告,但因主角是浙商财险变得备受关注。

去年,“侨兴私募债”本金加利息共计11.46亿元的“天雷”炸在浙商财险头上,又碰上广发行“萝卜章”狗血事件,浙商财险含泪先行赔付。正是这场风波将一直默默无闻的浙商财险推到了风口浪尖。

沦为“亏损王”

根据浙商财险公布的2016年度报告,其去年净利润由盈转亏,下滑至-6.49亿元;其中仅保证保险一个险种承保亏损额度就达到3.68亿元。

根据中保协网站上披露的70家非上市财险公司2016年年报,浙商财险毫无悬念成为“亏损王”。

数据显示,浙商财险去年保险业务收入35.02亿元,同比上升4.5%;

投资收益0.76亿元,同比下降72%;

净利润-6.49亿元,同比下降1372%;

其营业支出中,仅赔付支出一项就占到23.5亿元,相较2015年增加4.4亿元。

从偿付能力来看,受业务亏损、赔付增加、2016年首次计提控制风险最低资本等因素影响,浙商财险的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44.88亿元,比上年下降146.75个百分点。风险评级结果从前一季度末的A,下降至B。

在现金流方面,由于“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和“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两项大增,浙商财险2016年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了近8亿元。

“踩雷”侨兴债

糟糕的业绩表现源于一场私募债违约风波。

2014年,侨兴集团旗下两家公司侨兴电讯、侨兴电信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共发行10亿元私募债,各分7期。

蚂蚁金服旗下的招财宝将这些私募债在平台上拆分成多期,并售卖给个人投资者,前提是浙商财险为其提供履约保证保险。

浙商财险又去找广发银行惠州分行出具一份保函,为其进行反担保来降低风险。

之后,侨兴集团由于资金周转出现问题而违约,具有承保责任的浙商财险拿着保函找到广发行惠州分行,结果被告知保函是假的,惠州分行已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在与广发行僵持一周后,顶不住压力的浙商财险于2016年12月27日晚间宣布,为践行保险企业的社会责任,将对侨兴电信、侨兴电讯2014私募债第一、二期保证保险的被保险人开展预赔工作,同时启动追偿程序。

据悉,11.46亿元“侨兴债”已全部到期,“浙商财险”在此前已预赔付3.66亿元基础上,将对剩余已到期本息合计7.8亿元侨兴债进行分期预赔。

7月4日,《国际金融报》记者以投资人身份致电浙商财险客服热线,对方表示相关理赔正在进行,需要提供保单号、确认身份信息后,待专人负责相关处置工作。

年报数据显示,浙商财险近年来净利润都在1亿元以下波动,2011至2015年,分别实现净利润0.15亿元、0.31亿元、-0.55亿元、0.32亿元、0.52亿元。

因为侨兴私募债违约事件,公司业绩遭遇重创,以6.5亿元亏损额度居财险公司之首。其中,保证保险亏损额度就达到3.68亿元,赔款3.8亿元,保额56.7亿元,而承保保费仅为0.33亿元。

保证保险“被点名”

浙商财险的遭遇引起了保监会对保证保险的关注。

6月19日,保监会对《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上海一家财产保险公司负责人在接受《国际金融报》记者采访时说:

保监会对于准入、展业的要求比较高,从源头上加强信用保证保险的监管。与此同时,《暂行办法》对网贷平台开展信用保证保险业务着重点笔墨,保险公司开展网贷平台信保业务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保监会强调,保险公司开展网贷平台信保业务,应当对合作的网贷平台制定严格的资质准入要求。保险公司与网贷平台签订的协议,应当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此外,保险公司开展网贷平台信保业务,应当按照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相关规定,做好保险产品及服务等方面的信息披露。同时,保险公司应当要求合作网贷平台公布由保险公司统一制作和授权的保险产品重要信息,相关宣传内容应当经双方共同审核同意,避免网贷平台进行虚假、误导宣传。

根据第三方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3月底,与保险公司合作的P2P网贷平台有55家,已经有33家保险公司介入到P2P网贷行业的保险业务中,其中与P2P网贷平台合作数量较多的险企包括中国人保、长安责任保险等,这些险企合作的平台数量均在5家以上,合作险种包括保证保险、信贷审核责任保险等。

“保监会此前已关注到网贷平台融资等行为的信用保证保险业务,并进行风险底数排查,从而估算相应的风险敞口。”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说,“在此背景下推出的《暂行办法》可以说是有的放矢”。

另悉,今年前2个月,信用保险的承保利润为-2.95亿元,承保利润率为-39.77%,两项指标均位列财产险各险种倒数第一;保证保险前2个月行业承保利润为2.62亿元,承保利润率为9.24%。

记者 张颖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