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金半年榜揭晓:来分期、拍拍贷、趣分期问题多多

互金半年榜揭晓:来分期、拍拍贷、趣分期问题多多
2017年10月14日 14:30 消费金融行业评论

随着超前消费意识的深入人心,“先消费后付款”的分期消费方式越来越受到大众的欢迎,相对于实体店线下消费,消费者线上消费时在知情权、求偿权、公平交易权、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

网络消费成为了一对矛盾的综合体:一面市网络消费发展迅猛,而另一面,网络经营失信行为时有发生,消费者投诉难、索赔难,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成为消费侵权的重点多发领域。

日前,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2017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报告显示,互联网金融类投诉占比为2.65%。“2017年(上)全国核心互联网金融平台用户满意度TOP11榜”显示,工行融e购、来分期、中行聪明购、拍拍贷、趣分期等问题多。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收到的用户维权案例显示,2017年上半年,分期乐受理、解决平台通报移交的投诉较为积极,用户反馈的满意度相对较好,位居“2017(上)全国核心互联网金融平台用户满意度TOP11榜”第一;工行融e购、拍拍贷、来分期、支付宝、易宝支付、来分期、京东金融、趣分期、翼支付、优分期、中行聪明购依次排名,在受理平台通报移交的投诉反馈率、受理时效性、用户反馈满意度方面较差,用户满意度综合排名靠后。

在榜单中,支付宝、易宝支付、来分期、京东金融、翼支付为新上榜企业,其中来分期投诉占比为最多。如图表所示,因投诉占比与市场份额及用户活跃度相关,平台反馈率、反馈时效直接体现电商平台对消费者反馈问题的重视度,因此本次统计投诉占比不做综合满意度评判要素。

冒名被注册信息、质量无保障、合同暗藏陷阱等问题多多

数据表明:分期消费:分期消费平台占比榜单四席,投诉占比总量达62.24%,其中新上榜的来分期投诉占比达28.57%,受理平台移交的投诉较为不积极,主要问题为商品质量问题多、退换货难、疑似售假、信息被盗借款等。

● 冒名被注册信息、质量无保障

分期消费电商平台的用户信息安全存在诸多隐忧,除被冒用信息注册成为该类平台用户外,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审查发现,该类平台的注册用户也面临信息安全隐患,包括趣分期、爱又米、优分期、99分期在内的分期消费电商均存在豁免自身信息安全保障义务问题。

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审查结果显示,趣分期、分期乐、爱学贷、优分期均存在对所售商品信息准确的免责条款。

分期消费电商平台的商品信息审查责任规避,直接导致消费者购买到的商品存在诸多质量问题,其中以分期乐、趣分期平台问题突出,其中以手机登数码产品质量问题居多。

● 消费者“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消费金融行业评论了解到,产生网络消费投诉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电商平台提供的电子合同暗藏诸多“陷阱”。

虽然网络交易台从用户开始就有合同条款,但由于某些条款提示不明显、合同篇幅冗长、无加粗加大关键性文字提示、专业化程度高,消费者由于专业限制等因素大多只能点击“是”或“否”,很难通过对话与平台沟通合同内容、格式。一旦遇到投诉,消费者就容易掉进商家设计的“陷阱”,“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

这些合同纠纷的出现,既有立法、监管尚未完善的原因,也有消费者怕麻烦放弃维权的纵容,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部分网络交易平台缺乏社会责任感和诚信的表现。

典型案例简介:

【案例一】分期消费“陷阱”多:信息泄露、质量差、高额利息费

“没有贷款却收到了催收短信”,“没有注册过却被冒名注册”,不少人或遇到过这样的困扰,而他们并不知道自己的身份证等信息被冒名在分期平台上注册;而产生的逾期可能直接影响到购房、购车甚至工作。

随着超前消费意识的深入人心,“先消费后付款”的分期消费方式越来越受到大众的欢迎,相对于实体店线下消费,消费者线上消费时在知情权、求偿权、公平交易权、个人信息安全等方面面临更大的挑战。

在分期付款的背后,暗藏高额利息费、手续费、违约金、产品质量参差不齐、货不对板等诸多陷阱。以来分期、趣分期为典型代表的新兴消费分期平台,成为互联网金融投诉“重灾区”。

【案例二】趣店集团旗下“来分期”疑似售假问题突出

谌先生在来分期购买了一款价值4140元的美度手表,但收到货品后发现做工粗糙,疑似假货;郑先生在趣店来分期商城购买一条匡威男裤,收货后怀疑是假货,要求退货,但两个多月后迟迟没有消息;余先生在来分期购买一个小天才儿童电话手表,到货当天,拆开商品包装却发现新买的电话手表无法正常使用,在外包装及手表无物理损伤的情况下,最有可能的解释就是这块手表本身属于残次品。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平台接到的用户维权案例显示,趣店来分期疑似售假、产品质量差问题突出,问题产品涉及手表、运动鞋、服装以及手机等电子设备。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知假售假,消费者可申请退一赔三。消费者遇到售假制假网站可以举报给工商,质检,食品药品等专业部门。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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