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来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变股民?!

终于来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民变股民?!
2016年08月17日 20:57 九哥财经

土地是农民的根。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集体资产不明晰、所有权被虚置等问题突出。而随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推进,土地确权的全方面到位,很快一大批农民将变为“股东”。对农民来说,这真的是利好吗?

村民变股东?

据农业部日前发布的消息显示,今年将进一步扩大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整省试点至22个,与此同时,能让农民变成村集体“股东”的农村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改革试点正在全国多个地区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顶层设计也在紧锣密鼓地筹备中,今年有望密集出台。

值得注意的是,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今年将进一步扩大整省试点。按照此前定下的时间表,今年是此项工作全面完成前的倒数第二年。在专家看来,土地确权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必须要做到前面的。只有通过确权颁证,才能确定土地对应的权属关系,才能随即展开其他各项改革工作。

业内人士表示,价值数万亿元的资产和资源是集体经济存在的根基,通过改革,很多遗留问题将成为历史,不仅能够确保资产保值增值,集体资产盈利后的分配问题也能得到解决,能更好地保障农民个人的财产权利。

各地股改进行中

8月15日,国家级农村改革试验区贵州省湄潭县宣布挂牌成立该省首批村级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据湄潭县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县于去年启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 革试点试验工作。经过一年多时间,全县16个试点村已先后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集体资产清查和股权设置与量化等前期工作。

据了解,股改时,该县采取了“确权确股不确资”的方式,将经营性和资源性集体资产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中按1人1股平均量化,只设成员股、不设集体股和其他 股。并以“人为基数,户为单位”核发股权证书。未来,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开发农村资源,盘活集体资产资金,以市场主体身份开展经营管理,而农民按规定,通 过持有的股份获得分红。随着改革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全县119个村产权制度改革2016年底将全面完成。

湄潭县的改革并非孤例,全国其他地区也在加快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在安徽省旌德县,通过探索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等“股改”试 点,原来许多集体经济“空壳村”,贫困村甩掉了“穷帽”。仅2015年,全县68个村有55个村(社区)拥有了经营性收入,累计达到285万元。而江苏省 农委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该省共有6751个村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296个村正在改革,共占总村数的40%。改革共量化集体经营性资产 559亿元,累计分红92亿元。

为什么要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纵观我国改革开放38年的历程,农村改革的一条 主线就是不断改革和完善农村产权制度,在坚持集体 所有制前提下,赋予农民越来越充分的集体资产使用权。推进这项改革是新时期深化农村改革的必然要求:

 1、农村社区人口结构日益复杂,迫切要求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随着城乡社会管理体制的不断改革,我国城郊结合部和沿海发达地区农村社区人口结 构出现了新的变化:一是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农村社区。 在一些较富裕的农村,特别是在珠三角、长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出现了农村原住居民与外来常住人口数量严 重倒挂现象,利益诉求情况复杂。二是本村内部人口结构发生变化。

2、现行的农村土地制度没有实现平等的集体土地权能。现行土地制度,依据土地所有者“身份”的差异,分别设立不同的土地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农村土地仅赋予了资源属性,缺乏资产和资本属性,仅在有限的情形下才可以进行建设和进入市场,限定了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使用范围和用途,限制了市场流转的可能性,客观上限制了农民土地财产权的实现,导致他们在社会分配中处于弱势状态。

3、解决农村财务管理面临的问题迫切要求加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少地方没有按照要求将征地补偿费公平合理地分配给被征地农民,留存集体部分 存在分配不公开、不合理、使用不适当等问题;一些 地方在集体机动地、“四荒地”、物业等资源资产的 管理上存在合同管理不完善、民主程序不履行、收益分配不透明等问题;少数干部私自发包、低价发包, 发包收益不公开,导致集体资产流失、干群矛盾突出,成为农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4、农民自主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需要。农村集体土地权能并不完整,权利和利益主体界定也不明确,农民个人也因此无法获得充分的土地处置和收入权益。联产承包责任制下,赋予农民的仅仅是承包经营权。土地使用权无法流转,土地资源整合困难多,现代农业组织形式和生产方式难以形成,农业企业化、规模化、专业化、规范化难以实现。

经济发展权益是核心。在现有土地利益分配格局下,失地农民强烈的心理落差和对未来生活无着落的担忧,是他们不愿意被征地的主要原因。大量被征地农民往往未能实现生产生活的同步发展,甚至变为新的“无产者”,加上少数地方在征地过程中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以及存在违反程序、克扣征地补偿款项等行为,引发强烈不满和抗争,破坏了建设和谐社会的大好局面。

改革是必然选择。对于农民来说,政府能将农民的利益纳入城市化进程一并考虑,最大限度挖掘农村土地资源的价值,本是件好事。但当前中国经济下行压力大,另一边要面临房地产业巨大泡沫的侵蚀,这时大力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最终真正受益的是不是广大农民令人担忧。

来源:财经三分钟(ID:qgq1818)综合自:新华社、中国经营报、经济参考报、凤凰财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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