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光中:朱自清的散文不值得做范文|周末读书

余光中:朱自清的散文不值得做范文|周末读书
2017年12月16日 13:10 小基快跑

小基快跑

可以陪聊哦!

半个世纪以来,盘据在教科书、散文选、新文学史,被容易满足的人奉为经典之作模范之文,一赞而再赞的,是20年代几篇未尽成熟,甚或颇为青涩的“少作”。

这真是所谓新文学的一则神话。

民初的那些名作,以白话文而言,每有不顺、不妥、甚至不通的句子;要说这样的文笔就能成名成家,那今日的台湾至少有五百位散文作者成得了家。

请看朱自清的文句:

但一个平常的人像我的,谁愿凭了理性之力去丑化未来呢?我宁愿自己骗着了。不过我的社会感性是很敏锐的;我的思力能拆穿道德律的西洋镜,而我的感情却终于被它压服着……在众目睽睽之下这两种思想在我心里最为旺盛。她们暂时压倒了我的听歌的盼望,这便成就了我的灰色的拒绝。

这样生硬晦涩的句子,就算是译文,也不够好。生硬的不看,且看流畅的吧。

下面是朱自清另一名作“匆匆”的起首二段: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那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这真是忧来无端的滥情之作。

一个人在世上过了八千多个日子,正是二十几岁的青年,朝前看还来不及,何以如此惆怅地回顾,甚至到“头涔涔而泪潸潸”的地步?

这青年也未免太爱哭了。

朱自清在“背影”哭了三次,我已经觉得太多了一点;不过那是亲情之泪,总还算事出有因。但是“匆匆”里的潸潸之泪,去来得突兀而滑稽。

如果岁月消逝就令人一哭,那年轻人的生日都应该举哀,不该庆祝了。

“匆匆”这两段还有别的毛病。朱自清像许多民初作家一样,爱用代名词,却有许多用得全无必要。

例如“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末段,就有34个代名词,其中“我们”占了26个。西化的毛病很多,滥用代名词是其一端。

“匆匆”首段的句子“是有人偷了他们罢”,此地的“他们”指谁呢?从中文文法上根本找不出来,但就文意可知是指“日子”。因为日子有八千多个,所以其代名词要用表多数的“他们”。

下面那句“是他们自己逃去了罢”,当然也是指八千多个日子。

问题就在第二段又出现了一个“他们”,所指何物却很暧昧。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这第三个“他们”原应承接上文,指逝去的八千多个日子,但句意岂不等于“我不知道逝去的日子给了我多少日子”?这实在混乱不堪。而所以混乱,就是因为滥用代名词。

朱自清

一定有人为作者辩护,说何必这么认真呢?朱自清当时不过二十四岁,白话文当时也不过三岁(从五四算起),能写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我也正是这个意思。

民初作家年轻时用青涩的白话文写出来的不很成熟的作品,值得全国青年当做经典范文,日习而夜诵吗?

民初的这几位作家,停笔又早,作品又少,而寥寥几篇不耐咀嚼不堪细析的少作,却盘踞课本和文选达数十年之久,这真是一个怪现象。也难怪今天还有不少青年写的是“她是有着一颗怎样纯洁的心儿呀”一类幼稚而夹缠的白话文。

20年代白话文的生硬青涩,今日读来,恍如隔世。

虚字冗词的问题更大。

虚字是文章的润滑剂,可以调节实字之间的关系,助长文句的语气和态势。用得恰当,文句便周转自如,用滥了,反而乱人耳目,造成淤塞:于是虚字比实字还要实了。

例如:

“他讲了老李的许多往事”,原是一句于干净净的话,改成“他讲了许多有关于老李的往事”,便是滥用虚字,平添麻烦。

五四以来,为害最大的虚字,便是出现得最频的那个“的”字。我常觉得,知道省用“的”字,是一切作家得救的起点。“荷塘月色”便有这样的“的的句”:

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情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

短短一句话就用了七个“的”,文笔这么冗赘,哪里称得上范文?许多作家或出于懒惰,或出于无能,把形容词和名词的关系,一律交给“的”字去收拾。换了今日台港比较有心的作家,大概会这样改写:

月光隔树照过来,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而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杨柳弯弯,稀疏的倩影却又像画在荷叶上。

节选自《白而不化的白话文》

《余光中谈翻译》

  作者:  余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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