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监管,CySEC要求每位经纪商获得LEI号

为方便监管,CySEC要求每位经纪商获得LEI号
2017年09月22日 08:52 环球汇讯

CySEC金融监管机构CySEC已经发出通知,要求受监管公司在2018年1月3日启动欧盟MiFID II规则之前获得LEI(Legal Entity Identifier)号码。

什么是LEI号码?

LEI,即法定实体标识符,是唯一一个的标识符,代表合法实体或结构法人,包括公司、慈善机构和信托机构。

法律实体标识符(LEI)由20个字符组成的字母数字代码,用于唯一标识从事金融交易的合法不同实体。

作为MiFID II的一部分,与欧盟许可经纪人交易的所有法律实体需要通过其LEI来确定。

CySEC发出的通函全文如下:

TO:发行人

来自: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

日期:2017年9月20日

通函编号:C237

主题:获取法定实体标识符('LEI')

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CySEC”)希望通过本通知,向发行人通报获得LEI的要求。依据欧盟金融市场工具指导规则MiFIR第600/2014条例,市场滥用监管MAR条例(EU)第596/2014条例,实行此LEI号码。

具体细则:

1. LEI是一个20位数的字母数字代码,与该公司关键参考信息相连,可以清楚而独特地识别参与金融交易的法律实体。

有关LEI的信息,包括常见问题的答案,可以在法律实体标识符监管委员会(LEIROC)和全球法律实体标识符基金会(GLEIF)网站上找到。

2. MiFIR和MAR要求发行人获得LEI,以便交易场所(TVs)和系统内部人员(SI)能够向其监管机构提供金融工具的参考数据或系统上相关交易情况。

3.有关上述要求的监管框架如下:

(1) MiFIR第27条规定,交易场所必须向其监管机构提供与其系统交易或交易的金融工具相关的参考数据。

此外,同一条规定,系统内部人员必须向其监管机构提供在其系统上交易的以下相关产品的参考数据:

A.于交易场所交易的金融工具;

B.于交易场所交易的指数交易产品或金融工具组合。

(2) MAR的第4条要求,交易场所经营者向其监管机构通报任何交易工具的进场要求。通知应包括有关金融工具的名称和标识符。

(3)委员会监管规则第2017/585条规定,交易场所和系统内部人员应确保在交易场所内进行交易或交易的金融工具发行人获得了LEI。

(4)委员会监管规则(EU)第2016/909条和欧盟执行条例第2条第2款规定,交易场所应告知监管机构相关金融工具发行人的LEI号。

4.在提供协助的情况下,ESMA于2017年4月3日发布了有关交易场所或系统内部人员在不能获得发行人LEI的情况下应该采取的行动。

特别注意的是,ESMA建议交易场所或系统内部人员通知有关金融工具的发行人有义务获得LEI,以符合上述要求。此外,ESMA还向交易场所和系统内部人员提供建议,GLEIF已经介绍了“注册代理”的概念。该设施将使交易场所或系统内部人员协助发行人申请LEI访问LEI发行机构的网络。 

5.据提及,塞浦路斯证券交易所(CSE)已经与伦敦证券交易所(LSE)/ Unavista达成协议/合作,向包括发行人在内的有关法律实体发行LEI。CSE向感兴趣的法律实体提供辅助。有关此服务的更多信息,请访问CSE网站。

6.有关金融工具识别参考数据的更多信息,请见CySEC于2017年9月15日发布的“关于金融工具的确认参考资料”的通函C235。

7.CySEC呼吁所有发行人尽快获得LEI,以便符合自2018年1月3日起施行的新规要求。

诚挚

Demetra Kalogerou

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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