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投发展拟以14.82亿转让子公司51%股权获上交所问询

京投发展拟以14.82亿转让子公司51%股权获上交所问询
2019年09月12日 21:13 观点新媒体

观点地产网讯:9月12日,京投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表示,收到上交所关于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关联交易事项的问询函,并需于9月19日之前披露对问询函的回复,涉及转让标的资金情况、交易作价的公允性及同业竞争问题。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此前,京投发展拟以4.36亿元对价,将持有的子公司北京京投兴业置业有限公司(简称“兴业置业”)51%股权转让给控股股东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京投公司”),京投公司向兴业置业提供资金用于向公司偿还债权款10.46亿元。同时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京投公司向公司提出豁免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申请。

此外,兴业置业2018年12月31日净资产为18.23亿元,货币资金仅3.83亿元,2019年7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降至9973.68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下降,是因为应付股利增加20.51亿元所致,同时京投公司向兴业置业提供资金,用于向公司偿还的10.46亿元债权款,实质为兴业置业对公司的应付股利。

针对上述情况,上交所要求京投发展补充披露,兴业置业的资金和运营情况,并评估2019年上半年兴业置业计提大额应付股利的合理性,同时说明有无存在控股股东侵占上市公司利益情形。

除此之外,报告显示,该交易最终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公司2019年7月31日净资产账面价值为9973.68万元,评估值为8.55亿元,增值率为757.49%。

但在不考虑上述分红的情况下,兴业置业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为21.51亿元,相较29.06亿元的评估值,增值率仅为35.1%。据此,上交所要求京投发展补充分析本次交易作价的公允性,请评估机构发表意见。

最后,关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承诺函,于2016年京投公司进一步将相关承诺条款予以明确,称除政府部门在土地出让中对开发主体资格有限制,或对土地开发利用有限制条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外,京投公司不会从事与公司具有同业竞争的房地产二级开发类业务。

对此,上交所要求京投发展结合相关规定及承诺函内容,审慎评估本次交易是否符合承诺豁免的相关要求,并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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