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了!“被代言”男科广告,吴京获赔12万元

判了!“被代言”男科广告,吴京获赔12万元
2019年09月17日 13:57 每日经济新闻

乱蹭热点者,虽远必赔!

9月16日,吴京与昆明军都三三九医院有限公司关于肖像权、名誉权纠纷案,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做出了一审判决:

被告昆明军都三三九医院有限公司在云南省昆明市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向原告吴京公开赔礼道歉,赔偿原告吴京经济损失1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万元。

演员吴京索赔

据悉,2018年7月,吴京方发现昆明军都三三九医院在其主办发行、刊印和散发的《云南男人》刊物中,擅自使用吴京肖像,并配以“仅需7天,重回年轻态做最猛的战狼”等广告语。

刊物内还有大量其他治疗男性疾病的广告,以及医院的联系电话、QQ咨询、官方网站、地址等。

为维护自己的肖像权和名誉权,8月23日,演员吴京将昆明军都三三九医院起诉至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索赔30余万元,并要求医院立即停止发放、回收销毁所有带有吴京肖像的刊物,在全国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公开赔礼道歉。当天,医院一方没有到庭应诉,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此前,吴京索赔消息一度引发网友热议:

法院:侵犯肖像权、名誉权

9月16日,据法治周末报报道,经审理,北京市西城区法院认为,公民享有肖像权、名誉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判决书中指出,医院“未经吴京本人同意,擅自使用吴京照片进行商业宣传及业务推广的行为侵犯了吴京肖像权。”

“另外,《云南男人》宣传册内容为男性疾病的治疗项目......这种宣传容易误导大众,让大众误以为吴京接受过相关治疗或吴京为该医院代言,从而降低其社会评价,故侵犯了吴京的名誉权。”

根据吴京的知名度及《云南男人》宣传册散播的范围和影响力,酌定其经济损失为10万元。该宣传还侵犯吴京名誉权,足以导致其精神损害,酌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2万元。

今年5月5日,还有两家公司因以《战狼2》为背景编撰营销文章,并使用吴京照片,被吴京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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