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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非宁夏户籍市辖区限购1套 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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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银川:非宁夏户籍市辖区限购1套,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40%

在新房价格涨幅连续3个月排名全国之首后,银川市发文全面落实城市主体责任,实现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目标,加码楼市调控政策。 9月29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指出,,非宁夏户籍居民家庭在银川市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且银川市辖三区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需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满2年后方可转让;同时实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首套房首付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不低于40%;对二套以上住房暂停发放个人商业贷款。

具体而言,《通知》从加大土地供应、严格落实房屋预售制度、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加大住房保障供应力度、实行商品房住房限购限售政策、依法严厉打击投机炒房行为、建立健全常态元信息沟通协调发布机制等8个方面加强市场调控。

《通知》提到,加大土地供应量。坚持源头调控,在科学确定全市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年度用地规模的基础上,增加住宅用地供应量。坚决打击“囤地不建”行为,全面开展供而未建土地专项治理行动,对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的,严格依法处置。

严格落实房屋预售制度。严格按照《银川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进度办理预售许可证,取得预售许可的,应当在10日内一次性对外公开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不得上调价格。取消允许房地产企业“正负零”预售和有关住宅项目可提前预售的相关政策;严格执行银川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切实规范我市商品房住宅预售行为。

建立房价和地价联动机制。根据需要在主城区重点区域实行“限房价、竞地价”联动土地出让政策,对于“限房价、竞地价”出让方式供应的地块,将已确定的房屋销售价格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房屋销售时,不得超出确定的销售价格办理商品住房销售价格备案。

完善差别化住房信贷措施。继续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比例不得低于40%;对购买二套以上住房的居民家庭,暂停发放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加大住房保障供应力度。降低存量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准入门槛,扩大保障范围,加大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力度,多途径解决中低收入群体、新就业职工和本市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通过规划建设人才公寓等方式,多渠道解决引进人才住房问题。

实行商品住房限购限售政策。非宁夏户籍居民家庭在银川市内限购1套商品住房。银川市辖三区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购房人,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日起满2年后,方可转让。

依法严厉打击投机炒房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开发企业捂盘惜售、虚假广告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捏造和散布不实言论、投机炒房、哄抬房价等行为。严格落实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一房一价”房源信息备案制度,营造公开透明价格秩序。

建立健全常态化信息沟通协调发布机制。强化舆论宣传引导,依法依规、及时全面、客观准确地向社会公开发布市场走势和政策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市场预期。加强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等市场主体发布信息的约束管控,规范房地产领域自媒体,严厉打击各种炒作行为。

从银川的房价表现来看,近几个月来,银川房价涨幅靠前。按照国家统计局数据,今年7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银川新房价格环比涨幅排名全国第一,环比涨幅2%,这也是银川连续三个月新房价格环比涨幅排名第一。同比来看,银川新房价格涨幅也已连续3个月排名第一。国家统计局8月份数据显示,银川新房价格同比涨幅17.6%居全国之首。

不过在此次政策发布前,银川市市长杨玉经曾于今年9月2日调研房地产工作并召开座谈会。杨玉经强调,要坚持目标导向,按照价格合理、供求平衡、保障多元、风险可控、预期平稳等要求,明确房地产市场中长期发展目标和年度工作目标,靶向施策、精准发力,实现“三稳”目标。

除了来自房价上涨的压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8月26日在北京召开部分城市房地产工作会商会,银川以及沈阳、长春、成都、唐山、常州等城市政府及所在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参加会商。而上述几个城市也均先后出台楼市调控政策。

住建部会议强调,房地产工作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决策部署,分析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研究落实城市主体责任,稳妥实施房地产长效机制有关工作。同时,会议强调,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毫不动摇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坚持不将房地产作为短期刺激经济的手段,保持调控政策连续性稳定性,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