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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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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07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31,8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主要以煤为原料,经过化学加工使煤转化为气体、液体、固体燃料及化学品,进一步生产出各种化工产品。公司产业链总体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基础化工产业,以煤制合成气(主要成分 CO+H2),生产合成氨、甲醇、硝酸、双氧水等,以硫磺生产硫酸系列产品;二是精细化工和化工新材料产业,以合成气与基础化工产品等为原料,生产三聚氰胺、甲醛、密胺树脂、吗啉、环己胺和二环己胺等。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环己胺和二环己胺产品,属于精细化工产品,其他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产品大致可分为基础化工和精细化工产品两大类,基础化工产品包括合成氨(氨水)、硝酸(硝酸钠、亚硝酸钠)、硫酸(三氧化硫)、双氧水(电子级)、碳酸氢铵产品等,精细化工产品主要包括三聚氰胺、甲醛、密胺树脂、吗啉、环己胺和二环己胺,主要产品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三)主要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1、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从事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通过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投资建设大型成套化工生产装置,采取规模化连续生产,并直接将产品销售给终端客户或贸易商客户的方式来获得收入。

由于化工产品存在一定的销售区域半径,以及行业产能扩张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因而在产品市场供不应求时利润率较高,而随着行业产能规模不断扩大,产品技术相对成熟,通常单吨产品的毛利会逐步下降;公司会通过持续的工艺改进,降低单耗,来维持合理的利润空间。同时,具备一定规模实力的化工企业会充分运用区域优势、规模优势,通过产品多元化的途径,不断研发新产品及新工艺、投资建设新产品装置,以成为区域内的重要供应商、获取先发优势,培养新的利润增长点。

同时,在生产布局上,积极采取产业协同、资源综合利用的模式,通过完善产业布局,实现成本节约、效益提高和和环境保护的综合目标。利用蒸汽等辅助生产系统,降低生产成本,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同时,利用各个产品线间有机的连接,实现循环经济。

2、生产模式

基于化工产品具有批量化生产及难储存的特点,特别是危险化学品的保存难度更大,为确保生产安全、降低损耗和单位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公司总体采用以销定产及维持高产能利用率的策略;通过与主要客户签订销售框架合同、市场订单及实时跟踪的市场需求与售价的情况,来动态调节生产计划,以保证产量合适和交付及时,确保在保证合理库存的前提下,最大程度地提高产能利用率及实现产销平衡。同时,根据不同型号产品的市场行情的波动情况,择机调整不同产品的型号结构,确保经济效益最大化。

3、采购模式

化工产品企业对大宗商品和能源的需求较大,为形成稳定的原材料供应来源,往往通过与大宗商品生产厂家直接签订年度合同来保证基本供应量,零星采购作为辅助以适应产量的上下波动。

公司定期根据经营计划制定大宗商品和机物料的采购计划,并确保采购商品及时到库。同时,通过供应商评估体系和有效内部审批制度规范各项采购环节,保证采购价格和原材料质量可控。

4、销售模式

公司的销售模式为直销模式,根据客户类别可分为终端客户和贸易商客户。向终端客户与贸易商的销售均为买断方式,销售工作由分管高管负责组织协调,再由各事业部下设销售部门具体实施。公司在国内市场主要面向化工、金属加工、染料、医药中间体等行业的终端客户及大型贸易商。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随行就市定价的方式,来确定产品的出厂价格;运输方式有公司配送或客户自提两种模式。目前,硝酸、硫酸、双氧水、三聚氰胺、甲醛、密胺树脂等产品主要由公司组织物流配送,具体运费由客户承担,公司与客户最终结算的售价为产品出厂价加运费。对于客户自提的销售,最终售价即产品出厂价,不含运费。对终端客户的销售一般是由公司配送,对贸易商的销售一般是由贸易商自提。

(四)产品市场地位及优劣势等

公司经过近二十多年的不断开拓经营,系列化工产品受到下游客户的一致认可,特别是在华东、华中、华南市场拥有稳定的市场占有率,与下游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建立了成熟的销售网络,产品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纺织、轻工、现代农业等下游行业。化工行业受到原材料供应和产品销售运输半径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地域性特征,特别是硝酸、硫酸、双氧水等危化品更是具有较强的销售半径。

化工产品的价格短期内受市场供需情况影响大,长期走势受生产成本、宏观经济影响大,行业利润水平一般随着宏观经济的变化而出现趋势性波动。产品利润率根据化工品种、用途和技术水平不同,存在很大的差异。特别是精细化工产品,拥有技术优势、高附加值的产品毛利率水平要高于行业的平均水平。而基础化工产品虽然一般生产工艺技术较复杂但单线产能规模通常较大,往往成本控制良好、安全环保措施执行到位、贴近目标市场或原料产地的企业竞争优势较为明显。

(五)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一是按照市场有效需求,科学组织生产,密切关注市场变化,积极与下游产业有效需求精准对接配套,通过数智化生产方式,提升供给侧柔性管理水平,提高基础化工产业链供应链总体稳定,保障基础化工原料市场供应。二是瞄准新的市场变化,抢抓新的市场机遇,积极开发传统产品新用途,积极开拓新产品市场需求,培育新的增长点。及时跟进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的蓬勃发展,研判新型市场需求的形势,根据自身产品结构特点,及时调整生产经营策略,挖掘市场潜力,奋力开拓市场需求,抢占市场先机。三是狠抓安全环保管理工作不放松,加强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教育警示,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演练,进一步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将企业生产与安全发展有机结合,在安全中谋发展,在发展中促安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报告期内,公司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33,187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3,318.70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3年4月28日实施完成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2、报告期内,公司年产5万吨环己胺和二环己胺项目已按既定计划完成工程建设及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试生产方案及装置试生产条件经专家评审通过,并进入试生产阶段,项目整体进度符合公司项目建设安排。后续公司将对设备装置进行调整优化,逐步实现项目达产达标。详见公司于2022年2月10日、2023年6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5万吨环已胺和二环已胺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7)、《关于公司年产5万吨环己胺和二环己胺项目试生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3、报告期内,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建设15万吨/年稀硝酸装置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筹资金21,708.20万元建设年产15万吨稀硝酸装置项目,实现生产能力配套,优化企业产品结构,增强企业综合竞争能力。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稀硝酸装置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4、2022年10月28日,公司与安徽鸿凌机电仪表(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凌公司”)签订了《股权转让书》,约定鸿凌公司将其持有的安徽鸿力智能计量仪表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力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鸿力公司100%股权,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23年2月21日办理完毕,鸿力公司更名为合肥华尔泰智能制造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吴炜。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08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2024年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公告如下:

一、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7万元/年(含税)。

2、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不发放津贴。

3、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发放薪酬,不另行发放津贴。

二、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10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日常经营情况与业务发展需要,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核与确认,并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根据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实际情况,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预计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华化工”)、池州新赛德颜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德颜料”)、池州市兴泰物业有限公司(简称“兴泰物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万元,交易类型包括向关联人销售产品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劳务。2023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630万元,实际发生额为1,008.91万元。

(二)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吴李杰、吴炜、朱贵法均回避了表决。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2024年4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监事黄文明回避了表决。

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四)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嘉兴市中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中华村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成立日期:2003年02月19日

法定代表人:朱贵法

经营范围:年产:邻氨基苯甲醚1万吨、氮气(空分、自用)288万M3、氧气(空分、自用)180万M3、氢气(甲醇制,自用)720万M3、邻硝基苯酚600吨、甲醇(回收)1万吨、乙醇(回收)8000吨、甲苯(回收)3.5万吨(凭有效许可证经营)。黄樟油、愈疮木酚、氯化铵、食品添加剂:香兰素、乙基香兰素、5-醛基香兰素的生产(凭有效的生产许可证经营);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的销售;乙醛酸、硫酸钠、氯化钠、香精的销售;市场投资与管理;道路货物运输;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华化工总资产181,953万元,净资产140,850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88,078万元,净利润11,211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法人股东,持有公司8.25%的股权,公司董事朱贵法先生控制并担任董事长的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中华化工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池州新赛德颜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池州新赛德颜料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公司住所:安徽东至经济开发区

注册资本:500万元

成立日期:2002年10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包建华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货物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新赛德颜料总资产8,924.32万元,净资产5,458.09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5,649.84万元,净利润-834.6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监事黄文明实际控制的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新赛德颜料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池州市兴泰物业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池州市兴泰物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住所:安徽省东至县东流大道东瑞大厦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04日

法定代表人:柯根鹏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房屋中介;国内贸易;货运代理;酒店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兴泰物业公司资产总额5,016.92万元,净资产942.69万元,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82.55万元,净利润11.93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为本公司控股股东安徽尧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

3.履约能力分析

兴泰物业生产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及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市场一般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在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范围内,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经营所必须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目标及股东利益最大化的需求,不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交易对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及中介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经各位独立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差异,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非公司主观故意所致,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2023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事项,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遵循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二)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存在差异,差异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较小,且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非主观故意所致。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关联董事已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履行的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24年度关联交易额度及相关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决议》;

4、《恒泰长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11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公司现金流充足,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申请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确保融资需求,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具体向银行申请贷款或采用其他业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的融资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银行机构签署上述授信融资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质押、抵押等相关申请书、合同、协议书等文件)。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额度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8日

证券代码:001217 证券简称:华尔泰 公告编号:2024-012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华尔泰公司”)于2024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 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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