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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相关关联人经营情况正常,经济状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子公司上述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设备或服务,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及房租等,是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对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公司及子公司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均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交易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及子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人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超出上述预计范围内的关联交易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关联交易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平合理,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控制。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9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政策变更,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3年10月25日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7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准则解释第17号》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要求,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准则解释第17号》。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7号》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7号》的要求,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列示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

企业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并不影响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对于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非流动负债划分条件的负债,即使企业有意图或者计划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含一年,下同)提前清偿该负债,或者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已提前清偿该负债,该负债仍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

(2)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第十九条(四)对该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应当区别以下情况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具有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

1)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即使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才对该契约条件的遵循情况进行评估(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基于资产负债表日财务状况进行评估),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进而影响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

2)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如有的契约条件规定基于资产负债表日之后6个月的财务状况进行评估),不影响该权利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存在的判断,与该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流动性划分无关。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该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披露

附有契约条件且归类为非流动负债的贷款安排,且企业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下列信息,以使报表使用者了解该负债可能在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内清偿的风险:

(1)关于契约条件的信息(包括契约条件的性质和企业应遵循契约条件的时间),以及相关负债的账面价值。

(2)如果存在表明企业可能难以遵循契约条件的事实和情况,则应当予以披露(如企业在报告期内或报告期后已采取行动以避免或减轻潜在的违约事项等)。假如基于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企业将被视为未遵循相关契约条件的,则应当披露这一事实。

3、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二)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本解释所称供应商融资安排(又称供应链融资、应付账款融资或反向保理安排,下同)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1、披露

(1)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一一现金流量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下列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

①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如延长付款期限和担保提供情况等)。但是,针对具有不同条款和条件的供应商融资安排,企业应当予以单独披露。

②报告期期初和期末的下列信息:

Ⅰ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Ⅱ第Ⅰ项披露的金融负债中供应商已从融资提供方收到款项的,应披露所对应的金融负债的列报项目和账面金额。

Ⅲ第Ⅰ项披露的金融负债的付款到期日区间(例如自收到发票后的30至40天),以及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可比应付账款(例如与第Ⅰ项披露的金融负债属于同一业务或地区的应付账款)的付款到期日区间。如果付款到期日区间的范围较大,企业还应当披露有关这些区间的解释性信息或额外的区间信息(如分层区间)。

③第②Ⅰ项披露的金融负债账面金额中不涉及现金收支的当期变动(包括企业合并、汇率变动以及其他不需使用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交易或事项)的类型和影响。

(2)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应当考虑其是否已获得或已有途径获得通过供应商融资安排向企业提供延期付款或向其供应商提供提前收款的授信。企业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要求识别流动性风险集中度时,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导致企业将其原来应付供应商的部分金融负债集中于融资提供方这一因素。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无需披露可比期间相关信息,并且无需在首次执行本解释规定的年度报告中披露第(1)②项下I和III所要求的期初信息。企业无需在首次执行本解释规定的中期报告中披露第(1)项和第(2)项所要求的信息。

(三)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1、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承租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三条至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承租人仍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

2、新旧衔接

企业在首次执行本解释的规定时,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首次执行日后开展的售后租回交易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重大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君禾股份”)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8日下发的《关于核准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6号)核准,同意公司非开发行不超过59,838,062股新股。截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截止日2021年10月2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9,838,062股,发行价格8.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17,599,236.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494,384.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104,851.75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01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四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及已归还时间

2023年4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君禾股份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截至2024年4月2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2023年度,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账户余额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开立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理财专用结算账户储存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本次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到期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将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未满前,若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将使用流动资金归还,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需要。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归还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实施后续归还程序,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履行相关的披露义务。

暂时补流详情如下:

四、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五、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六、专项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最大限度地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合计不超过10,000万元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君禾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计划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君禾股份本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向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君禾股份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风险投资。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3、君禾股份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减少财务费用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

保荐机构同意君禾股份本次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将持续关注君禾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券商收益凭证等)。

●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及资金来源

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该额度包括前期对闲置自有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其中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余额)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范围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券商收益凭证等)。

(四)投资有效期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理财产品实际购买日期在投资有效期内即可)。

(五)具体实施方式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202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择机、分阶段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可循环使用,并授权董事长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尽管本次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财务部根据日常经营资金使用情况及公司未来资金使用计划,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总监进行审核后提交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理财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增加公司收益的同时为公司未来战略实施做好资金准备。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3月8日下发的《关于核准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76号)核准,同意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开发行不超过59,838,062股新股。截至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截止日2021年10月29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59,838,062股,发行价格8.6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517,599,236.3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5,494,384.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2,104,851.75元。上述募集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0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情况

因宏观经济增速整体放缓,市场需求收缩,预期减弱等多重压力影响,公司相关业务产能预计短时间内不能完全释放,导致募投项目场地出现一定的暂时性闲置。为了提高募投项目场地的使用效率,满足公司的经营需求,公司拟将目前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待未来公司相关业务产能释放需要扩大生产场地时再行收回。

四、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满足现有业务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将闲置场地暂时对外出租,能够提高单位场地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同时将为公司带来一定的收益,对公司的经济效益不会产生负面影响。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该议案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变更,但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场地对外出租,可以提高公司生产场地使用效率,对公司不会产生负面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关于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目前闲置场地出租对外出租,有利于提高厂房使用效率,并带来一定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暂时调整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7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需按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洪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洪翔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洪翔 男 1982年2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宁波佳晟电气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经理。现任本公司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副总经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洪翔先生持有本公司股票214,300股,其中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股210,000股。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上述2个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如有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一一对比。

本次《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结果为准。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事项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二、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情况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以上涉及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4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4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36,619,184.77元,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12,592,382.53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9,662,740.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2,690,000股,总股本391,071,337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数为388,381,33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5,535,253.48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2.42%。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人民币96,801,358.16元(不含交易费用),经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中拟派发的现金红利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112,336,611.64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06.77%。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现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未来的资金需要、公司发展阶段等因素综合考虑制定,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2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具体内容如下:

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拓宽资金渠道、优化财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降低财务费用,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信用、资产抵押、担保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2亿元的综合授信融资业务(包括流动资金贷款、开立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

上述银行包括但不限于: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光大银行、鄞州银行、宁波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招商银行、浙商银行等。上述银行等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

上述融资额度内,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融资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6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累计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1.2亿美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的目的

目前公司大部分产品出口国外市场,主要采用美元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造成较大影响。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以积极应对汇率市场的不确定性,使公司保持较为稳定的利润水平,公司拟在2024年度继续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

二、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2)外汇期权业务,是一种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是否拥有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期权买方在向期权卖方支付相应期权费后获得一项权利,即期权买方在支付一定数额的期权费后,有权在约定的到期日按照双方事先约定的协定汇率和金额同期权卖方买卖约定的货币,同时期权的买方也有权不执行上述买卖合约。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额度及授权期间

公司拟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权累计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的累计金额不超过1.2亿美元(含前次已授权未到期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余额)。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根据公司业务情况,最长交割期不超过12个月。

四、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

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交易可以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使公司专注于生产经营,但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交易也可能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客户违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等因素。

五、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交易业务均有正常的贸易背景。公司已制定《外汇交易及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对具体的业务操作进行规范。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双方名称: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君禾股份”)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君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禾智能”)、宁波君禾塑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禾塑业”)、宁波君禾智控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禾智控”)、宁波君禾方庭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禾方庭”)。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君禾智控、君禾方庭、君禾塑业、君禾智能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贷款担保(含前次已授权未到期担保余额),君禾智能拟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担保(含前次已授权未到期担保余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238.5万元,君禾智能已实际为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逾期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担保事项中被担保人之一君禾智控、君禾方庭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及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担保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君禾智能、君禾塑业、君禾智控、君禾方庭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贷款担保(含前次已授权未到期担保余额),君禾智能拟为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贷款担保(含前次已授权未到期担保余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者其指定代表在上述担保金额的范围内对实际发生的担保进行审批,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注:

1、公司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规定以及子公司实际情况,进行担保额度调剂(含对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控股子公司调剂),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仅从股东大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

2、本次担保额度包括新增担保以及前次已授权未到期担保余额。本次担保事项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12个月,具体保证期间以实际发生时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3、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类担保,以及因日常经营发生的各项履约类担保等;

4、担保种类包括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抵押、质押等;

5、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办理具体担保事宜;超出担保额度范围外的担保事项将另行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

二、担保人双方基本情况

(一)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4739081X7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万众村

法定代表人:张阿华

注册资本:391,071,337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3年04月30日

营业期限:2003年04月30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风动和电动工具制造;风动和电动工具销售;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物业管理;园区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二)宁波君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君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3MA2AH1J49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萧王庙街道江拔公路萧王庙段18号

法定代表人:张君波

注册资本:30,598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8年01月26日

营业期限:2018年01月26日至2038年01月25日

经营范围:智能控制设备及水泵、供水设备、净水设备、排污设备、园林工具、液动工具、气动工具的研发、制造、加工;自营和代理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宁波君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宁波君禾塑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君禾塑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684252021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镇万众村

法定代表人:孙青华

注册资本:1,15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1月13日

营业期限:2009年1月13日至2029年1月12日

经营范围:塑料制品、铝制品、水泵配件、机械配件、电器配件、车辆配件、模具、电动工具的制造、加工。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宁波君禾塑业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四)宁波君禾智控泵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君禾智控泵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3MA7JGJQP63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萧王庙街道江拔公路萧王庙段18号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3月17日

营业期限:2022年3月1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泵及真空设备销售;金属工具制造;金属工具销售;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气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五金产品制造;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机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五金产品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宁波君禾智控泵业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五)宁波君禾方庭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宁波君禾方庭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83MA2KQB0W2J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萧王庙街道江拔公路萧王庙段18号

法定代表人:张君波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2年11月14日

营业期限:2022年11月14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泵及真空设备制造;泵及真空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水资源专用机械设备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制造;液压动力机械及元件销售;进出口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3年12月31日,宁波君禾方庭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预计最高发生额,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如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公司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可使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获得一定额度和期限的银行融资,能够减轻资金压力,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开展业务,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虽然被担保人之一的君禾智控、君禾方庭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公司对子公司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控与管理,担保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为公司及子公司互相提供的担保,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风险可控;被担保方的资金需求主要为保障企业运营的流动资金,旨在优化公司产业布局,提升公司综合市场竞争实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一致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对君禾智能、君禾塑业、君禾智控的担保余额为2,238.5万元,占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59%。公司无对本公司及本公司子公司之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提供过担保,也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3617 证券简称:君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0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2024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充分发挥套期保值业务在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材料采购中规避风险的功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4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拟在2024年继续开展铜、塑料、钢带等商品的期货套期保值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铜、塑料、钢带等是公司主要原材料,为了规避其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潜在风险,充分利用期货的套期保值功能,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公司决定在2024年开展上述商品的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额度和期限

1、套期保值业务计划额度

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套期保值交易计划为:最高交易金额不超过8,000万元。

2、套期保值业务授权期限

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12个月。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根据市场订单情况分批投入保证金,并且用于套期保值的保证金资金规模不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0%,以避免对公司经营资金产生较大影响。

2、公司明确套期保值业务原则,公司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进行期货业务,只进行场内市场交易,不进行场外市场交易,只以规避生产经营所需铜商品的价格风险,不接受其它任何单位的委托和代理期货业务,不得进行投机。公司已制定《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具体的业务操作进行规范。

3、公司内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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