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包头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于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及使用政策的通知。其中说明,自6月1日起,职工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购房首付款由房价的30%以上调整为20%以上。同时,职工结清贷款后即可再次办理公积金贷款,不再要求贷款申请时间间隔两年以上,但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请公积金贷款不予受理。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李琳琳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产品入口: 新浪财经APP-股票-免费问股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