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4年04月19日 05:44 证券日报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公司代码:603166              公司简称:福达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合并口径为103,533,629.13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4,642,965.41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464,296.54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8,821,883.71元,扣除2022年度分配的股利64,620.865.10元与2023年前三季度实施股利分配51,056,692.08元,母公司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322,995.40元。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1月实施完毕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总额51,056,692.08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50,770,081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合计现金分红合计101,826,773.08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98.35%。

  同时公司为应对新能源混合动力曲轴不断增加的需求,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改造的力度,增加资本开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制造专业化分工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中的“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60)。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证监会公告[2012]31号),公司所处行业为“汽车制造业”(C36)。

  2023年,汽车行业整体市场销量呈“低开高走,逐步向好”特点。今年年初,受传统燃油车购置税优惠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出、春节假期提前、部分消费提前透支等因素影响,汽车消费恢复相对滞后,前两个月累计产销较同期明显回落;3-4月,价格促销潮对终端市场产生波动,汽车消费处于缓慢恢复过程中,汽车行业经济运行总体面临较大压力;5-10月,在国家及地方政策推动下,加之地方购车促销活动等措施延续,市场需求逐步释放,“金九银十”效应重新显现;11月以来,市场延续良好发展态势,叠加年末车企冲量,汽车市场向好态势超出预期,产销量创历史新高。2023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产销量创历史新高,实现两位数较高增长。其中,乘用车市场延续良好增长态势,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重要作用;商用车市场企稳回升,产销回归400万辆;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快速增长,产销突破900万辆,市场占有率超过30%,成为引领全球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汽车出口再创新高,全年出口接近500万辆,有效拉动行业整体快速增长。

  2023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与上年相比,产量增速提升8.2个百分点,销量增速提升9.9个百分点。

  1、乘用车产销创历史新高

  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

  2、商用车市场企稳回升

  商用车产销分别完成403.7万辆和403.1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6.8%和22.1%。其中货车产销均完成353.9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7.4%和22.4%。

  3、新能源汽车保持产销两旺发展势头

  我国新能源汽车近两年来高速发展,连续9年位居全球第一。在政策和市场的双重作用下,2023年,新能源汽车持续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958.7万辆和94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5.8%和37.9%,市场占有率达到31.6%,高于上年同期5.9个百分点。其中,新能源商用车产销分别占商用车产销11.5%和11.1%;新能源乘用车产销分别占乘用车产销的34.9%和34.7%。

  4、对2024年汽车行业整体销量预测

  预计2024年中国汽车总销量将超过3100万辆,同比增长3%以上。其中,乘用车销量2680万辆,同比增长3%;商用车销量420万辆,同比增长4%。新能源汽车销量1150万辆,出口550万辆。

  (以上数据来源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本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工程机械、农机、船舶等动力机械发动机曲轴、汽车离合器、新能源电驱齿轮、螺旋锥齿轮、精密锻件和高强度螺栓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于2018年与ALFING共同出资设立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主要业务为设计、开发、生产、销售大型曲轴。公司于2022年成立新能源电驱科技分公司,建设“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高精密齿轮智能制造建设项目(一期)”,主要业务为设计、开发、生产、销售新能源电驱齿轮。本公司是国内发动机锻钢曲轴、汽车离合器主要生产企业之一,是国内精密锻造产品的研发、生产基地之一。公司配套产品类型已涵盖商用车、乘用车、新能源汽车、农业机械、工程机械、船舶,同时通过合资公司正在加大拓展船用发动机曲轴产品等非道路用发动机曲轴配套业务。公司的客户也正以境内整车厂、主机厂为主逐步发展为境内外客户并重的产业格局。

  公司的具体经营模式通常为销售、生产、采购、售后服务四个环节。

  1、在销售环节,公司对配套客户的选择有较高的要求,一般需要拥有一定规模和实力,实现配套的发动机和整车厂商大多为国内外知名企业,具有良好的信誉度。公司与主机配套厂商签订购销合同,直接发货到配套的主机厂,并与主机配套厂商结算。在境内销售方面,公司设专职销售团队负责对所覆盖区域的客户提供现场服务和销售管理工作。对于公司的境外销售及客户服务,由公司总经理直接负责,在欧洲设立了全资子公司福达技术(欧洲)有限公司,负责技术研发、客户维护、市场开拓等具体工作。

  2、在生产环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采用专业化分工生产模式:桂林曲轴公司、襄阳曲轴公司从事曲轴加工业务;桂林齿轮公司从事螺旋锥齿轮业务;离合器分公司从事离合器业务;福达锻造公司从事精密锻件业务;全州部件公司从事高强度螺栓业务;公司与ALFING共同设立的合资公司福达阿尔芬公司从事船机曲轴等大型曲轴业务;新能源电驱科技分公司从事新能源电驱齿轮业务。各单位从配套厂家或销售商取得客户订单后,根据订单进行综合平衡,根据客户需求情况,编制生产计划并组织生产。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产品检验和状态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运行管理与维护。

  3、在采购环节,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通用零配件及非标准零配件采购由母公司采购管理部统一进行管理(外地子公司除外)。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原辅材料采购体系,包括合格供应商的选择、日常采购控制以及供应商的监督考核等。采购部门根据生产部门的月度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并予以实施。

  4、在售后服务环节,本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主机厂商协商确定产品售后服务规定时限。本公司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部门和售后服务人员。售后服务包括对主机厂商生产过程中使用本公司产品的服务,主机厂商售出产品后对用户的服务。对主机厂商售出后用户的服务,一般委托主机厂商的售后服务部门统一进行。根据委托协议,双方审核同意后进行费用结算。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人民币343,255.66万元,比年初上升5.77%,总负债人民币111,480.48万元,比年初上升29.0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231,775.19万元,比年初下降2.67%。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35,231.9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1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353.3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7.8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9,836.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75.00%;实现每股收益人民币0.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0.0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全州福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长沙福达曲轴有限公司、福达新能源科技(太仓)有限公司

  ●综合授信额度及预计担保金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54,881.97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2024年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情况概括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为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确保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持续发展,经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1、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各项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2024年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内自行决定并办理贷款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形式、贷款利率、贷款担保等。

  2、提请股东会授权在人民币20亿元的额度范围内,就单笔贷款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贷款事项(涉及关联关系除外)无需单独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出具决议,由公司经营班子在本次董事会决议的授权范围,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定相关贷款事宜,并签署贷款事宜相关的法律合同及其他文件。

  3、上述授权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二、2024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预计如下:

  1、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全资子公司对2024年借款担保需求的预测,公司2024年在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总额20亿元以下的综合授信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为全资子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权的担保额度。

  2、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各项融资业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在股东大会核定的担保额度内,不再就具体发生的担保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由公司经营班子根据金融机构的要求在担保的额度范围内调整担保方式并签署担保文件。担保事项尚需金融机构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3、本次担保额度的授权期限为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止。

  4、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黎锋

  住所: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

  经营范围:发动机曲轴的研制开发、制造、销售

  本公司持有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100%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桂林福达曲轴有限公司总资产157,910.44万元,净资产102,179.53万元。

  2、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黎锋

  住所: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

  经营范围:齿轮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制、制造及销售

  本公司持有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100%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桂林福达齿轮有限公司总资产26,992.16万元,净资产22,362.04万元。

  3、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王长顺

  住所:桂林市西城经济开发区秧塘工业园秧十八路

  经营范围:汽车、工程机械、发动机锻造件的制造和销售

  本公司持有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100%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桂林福达重工锻造有限公司总资产69,827.02万元,净资产39,620.55万元。

  4、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启宇

  住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工业园

  经营范围:内燃机曲轴及其零部件、汽车零部件(发动机除外)的开发、生产与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本公司持有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100%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襄阳福达东康曲轴有限公司总资产21,160.09万元,净资产12,488.85万元。

  5、全州福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海涛

  住所:全州县工业集中区城西片区

  经营范围: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零部件、内燃机零件、铸造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

  本公司持有全州福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股权。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全州福达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资产17,710.51万元,净资产8,296.92万元。

  6、长沙福达曲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锋

  注册资本:3000万元

  住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排头路31号发动机联合厂房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

  本公司持有长沙福达曲轴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2023年11月28日注册设立。

  7、福达新能源科技(太仓)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黎宾

  住所:江苏省苏州市太仓市经济开发区青岛东路11号5幢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动机制造,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

  本公司持有福达新能源科技(太仓)有限公司100%股权。该公司2024年3月8日注册设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如公司股东大会通过该项授权,公司将根据全资子公司的经营能力、资金需求情况并结合市场情况和融资业务安排,择优确定融资方式,严格按照股东大会授权履行相关担保事项。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根据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求情况,并依照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开展的合理经营行为,被担保子公司经营状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因此,该项担保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4,881.97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67%;

  2、公司为关联方桂林福达阿尔芬大型曲轴有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056.67万元,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48%。公司为关联方担保事项均已单独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3、除上述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三、审议程序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人民币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独立董事均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保障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项顺利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同时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满足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同时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0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黎福超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名,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9名,公司全部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报告摘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上述文件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合并口径为103,533,629.13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为74,642,965.41元,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464,296.54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8,821,883.71元,扣除2022年度分配的股利64,620.865.10元与2023年前三季度实施股利分配51,056,692.08元,母公司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0,322,995.40元。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1月实施完毕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分配现金红利总额51,056,692.08元(含税)。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50,770,081.00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101,826,773.08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98.35%。

  同时公司为应对新能源混合动力曲轴不断增加的需求,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改造的力度,增加资本开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综合考虑公司盈利情况、发展阶段、重大资金安排、未来成长需要和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外报出《福达股份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发表独立董事意见为: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的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合理、公允;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关联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综上所述,我们同意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关联董事黎福超、吕桂莲、张海涛、黎宾回避表决本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议案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同意,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4月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进行修订,同意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其中《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上述制度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建议,因非关联委员不足半数,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高管人员薪酬确认的议案》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已就本议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合理,符合所处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薪酬考核和发放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等规定;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水平较为合理,充分兼顾了资本市场、同行业下的整体平均水平以及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为董事会提供的专业性建议或帮助。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更换财务总监的议案》。

  吕桂莲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同意推荐张海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聘任的张海涛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意聘任张海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海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张海涛先生简历如下:

  张海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专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历任深圳正风利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福达股份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福达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张海涛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更换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出,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听取《关于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分别听取了秦联、李万峰、蒋红芸三位独立董事的《福达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报告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1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4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采用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4月7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锦明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为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出席的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

  (1)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全体监事承诺2023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同意对外报出《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鉴于公司已于2024年1月实施完毕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2023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金额为50,770,081.00元(不含交易费用),合并计算后,公司2023年度现金分红合计101,826,773.08元,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98.35%。

  同时公司为应对新能源混合动力曲轴不断增加的需求,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改造的力度,增加资本开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的稳定及可持续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

  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及公司回购股份情况下,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进行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为简化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及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该事项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对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价。监事会审议后认为:

  (1)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企业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小组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并对其进行了充分的监督;

  (3)2023年度,公司未有违反《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重大事项及重要事项发生,公司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已及时整改完成,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工作的实际情况。

  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募投项目“高精密齿轮制造项目”于2023年6月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未及时履行募投项目延期的董事会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4年1月17日才予以审议披露,将完成时间延期至2024年7月。针对该事项,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上证公监函[2024]0062号)。于2024年3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关于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有关问题的监管关注函》。

  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责任人对广西证监局《监管关注函》和上交所《监管警示》所述事项已进行切实有效的整改。

  监事会认为:除上述事项外,公司2023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存在变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以及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公司监事会同意报出《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了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基本原则,定价原则主要遵循了市场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如下: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满足了公司及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良性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同时本次公司提供担保的对象财务状况稳定,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自201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服务至今,在审计执业过程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的审计服务,包括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结合行业特点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公司章程》及拟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监事在公司任职的,按其在公司现有任职职务的薪酬待遇,依据其职责、实际工作业绩、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确定;外部监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或津贴,不享受其他薪酬福利待遇,因履行职务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达股份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监事薪酬确认的方案》

  经监事会确认的监事2023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提请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监事会认为:本议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

  本议案尚需提交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5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制造业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乃鹏,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伟阳,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尚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翦英友,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尚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10余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吴伟阳、翦英友,项目质量复核人谭代明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2)审计费用及同比变化情况

  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规模大小、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3年度本项目的审计收费合计为人民币10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7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30万元,该费用与上年一致,未有变化。

  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最终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调研和审核,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在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时聘任其为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用期一年。在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与2023年度保持一致的情况下,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水平,最终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证券代码:603166         证券简称: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6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辞职

  及变更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吕桂莲女士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吕桂莲女士提交申请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的书面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辞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后,吕桂莲女士仍为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聘任财务总监的情况

  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并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审核同意,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及更换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张海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合法,同意推荐张海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审核意见:财务总监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聘任的张海涛先生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工作,有利于公司发展,同意聘任张海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张海涛先生简历如下:

  张海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7年出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专业,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中国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历任深圳正风利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员、项目经理;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门副经理;福达股份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任福达股份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海涛先生持有公司190,000股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桂林福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4月19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VIP课程推荐

加载中...

APP专享直播

1/10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

7X24小时

  • 04-25 欧莱新材 688530 --
  • 04-01 宏鑫科技 301539 10.64
  • 03-29 灿芯股份 688691 19.86
  • 03-27 无锡鼎邦 872931 6.2
  • 03-25 中瑞股份 301587 21.73
  •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