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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发布】证监会就《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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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新华财经

新华财经北京6月9日电 据证监会网站9日消息,为健全资本市场财富管理功能,培育市场买方中介队伍,证监会起草《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定》)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证监会在《规定》的起草说明中表示,总体来看,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运行平稳,监管方式运行有效;有助于推动权益类基金高质量发展,优化资本市场资金结构;有助于改善投资者回报、服务居民财富管理需求;有助于带动行业财富管理转型,扩大专业买方中介力量。试点实践表明,基金投资顾问业务在我国市场有较强适配性和良好发展前景,但也存在规则供给不足、部分机构“重投轻顾”和服务存在“产品化”倾向等问题,制约功能进一步发挥。

根据起草说明,《规定》共 40 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沿用试点期间对“投资”的规范和限制。具体包括:加强对投资环节的集中统一管理。强化对管理型业务的管控。优化对投资分散度的限制要求。

(二)强化对“顾问”的引导和监管。包括:引导挖掘“顾问”服务的深度内涵。契合投资顾问“服务”本质,加强适当性和服务匹配管理。督促宣传推介以反映服务质量为导向。进一步强化践行信义义务和防范利益冲突。

(三)针对新问题新情况补齐短板。包括加强基金投资顾问机构与基金销售机构、其他基金投资顾问机构合作展业的规范。服务居民养老金融需求。将基金投资顾问机构配置其他产品纳入规范。豁免基金从业人员投资本公司基金锁定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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