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乐股份大股东协议转让2.2%公司股份

高乐股份大股东协议转让2.2%公司股份
2021年09月03日 08:08 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高乐股份9月3日早间公告,公司于9月2日收到公司大股东新鸿辉实业(以下简称“出让方”或“甲方”)的通知,因其在海通证券的股票质押合约已到期待购回,根据《上市公司流通股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暂行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违约处置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通知和规定,新鸿辉实业于2021年9月2日与赖星宇(以下简称“受让方”或“乙方”)及海通证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对上述股票质押采用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处置,新鸿辉实业通过协议转让方式转让其持有的公司20,838,4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转让前,新鸿辉实业占公司股份总数12.2%,转让后,新鸿辉实业占公司股份总数10%。

  甲乙双方确认,转让价格为本转让协议签署日前一交易日标的股份收盘价格的70%,即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1.61元/股,转让价款共33,549,824.00元。

  本次大股东拟通过协议转让部分股份,以股份转让价款偿还股票质押融资借款。本次股份协议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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