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长城自毁“长城”:面对强监管问询语焉不详 身负“六宗罪”或遭巨额索偿

文化长城自毁“长城”:面对强监管问询语焉不详 身负“六宗罪”或遭巨额索偿
2021年07月15日 07:31 投资者网

《投资者网》乔锐

谈及对三十余年A股市场的观感,有老股民戏称道:“股市也没有什么新鲜事。上市公司违法、违规活动屡见不鲜,而股民对‘割韭菜’的记忆可能也只有七秒。”

实际上,近年来随着市场制度的逐步完善、监管对证券违法活动打击从严,年过而立的A股市场已对上市公司在“洗劫”投资者之后只留下一地鸡毛的恶行,采取了“零容忍”的强硬态度。

2021年7月13日,针对年报中所涉及多项信息披露问题,文化长城回复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而就在十日之前,广东证监局刚针对2017年至2019年期间文化长城信披违法、违规问题出具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截至今年一季报,文化长城的每股净资产仅0.17元,每股收益为-0.05元。

态度敷衍“挑战”深交所 证监局实锤揭其“六宗罪”

早于2021年5月10日,深交所便在对广东文化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文化长城”,300089.SZ)2020年度报告事后审查中发现九大问题,并就此对文化长城下发问询函。

一周之后,文化长城披露了对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不过,深交所方面似乎对此并不满意,并于6月4日再度发函,要求文化长城针对回函中部分问题进一步核实并说明,强调“上市公司应严肃对待我部问询并认真回复,如相关问题无法回答,请直接回复无法回答并说明原因,避免回函内容简单、敷衍及缺乏针对性情形”。

此后,文化长城两度申请延期,直至6月22日才再次回复问询函。值得注意的是,文化长城在回函中表示:本次问询函的回复材料均为原实际控制人及其原管理团队提供,虽与原实控人对本次问询所需相关资料进行索要和问询,但到本次公告发布时,原实控人并未提供企业全部资料。相关交接还在沟通过程中,董事会目前尚无法获悉企业全部经营状况,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不能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能完全保证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此“甩锅”般的陈述当然不能躲避监管的慧眼,深交所于三日之后便针对上述内容中相关问题再度发函要求进一步说明,但是,在文化长城7月2日的回复中又称,“本次关注函未获得盖章,主要是公司董事会未取得公司印鉴,原实控人及其团队未配合董事会盖章所致。”

如此往复,直至7月13日,文化长城还在就年报中存在的问题向深交所解释、说明。从近期数次问询函回复中不难看出,文化长城内部复杂,高层稳定性亟待完善。本次文化长城与深交所多轮沟通最后结果如何尚待观察,但其在此前数年存在的信披问题于近期被监管方面正式揪出。

2021年7月4日,文化长城收到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简称“广东证监局”)对原董监高及公司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告知书称,经广东证监局查明,文化长城涉嫌违法的事实有:2017年年度报告、2018年半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对外担保,存在重大遗漏;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2018 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等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关联交易情况,存在重大遗漏;2018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存在虚假记载;2018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如实披露对北京翡翠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失去控制权情况,存在虚假记载;2019 年 7 月 22 日对深交所的回复公告存在虚假记载;未及时披露子公司股权转让重大变化情况等。

投资者索赔全面展开 惩治证券违法再落重锤

文化长城涉嫌的六大违法事实,每一桩都左右着投资者的投资判断;四份财务报告,每一个遗漏或虚假记载的数字都能使公司股价朝错误的方向更进一步;虚增的6467万元的营业收入及5939万元的营业利润,最后都由坚守价值投资理念的投资者买了单。

监管层对证券违法活动的零容忍,不仅规范了资本市场,一次次落下的整治重锤不仅砸到违法者无所遁形,也砸出了受损投资者维权的通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及其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的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

而在此次文化长城的事件中,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宋一欣律师已向受损投资者展开诉讼代理征集,关于文化长城未来面临的大量诉讼及赔偿费用等相关法律问题,宋一欣律师向《投资者网》进行了详细的解释:

作为资本市场知名的维权律师,宋一欣提醒说,2017年4日11日至2019年11月4日间买入文化长城股票或债券等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19年11月5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办理索赔登记。但具体的时间点还需等待法院后续认定。

宋一欣向《投资者网》透露,在公开征集索赔不足一周的时间内,他的团队已初步接触了十余名符合索赔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但根据宋一欣律师二十年积累的类似案件的诉讼经验,目前这个数量或只是冰山一角。“除了极个别案件之外,一般情况下最后起诉的投资者的数量不会超过当时时点的股东总人数的5%。” 宋一欣向《投资者网》表示。

根据东财Choice数据,文化长城于案件中的关键时点即2019年11月5日距离最近的一次披露中,股东总人数于2019年10月31日为3.6万户。如果以5%的比例测算,文化长城未来或将至多面临近1800位受损投资者的索赔。

谈及文化长城所面临的索赔的金额,宋一欣律师称:“预估此类案件的起诉金额,主要取决于期间股价差以及一般投资者的人均持股数量等。在目前的征集阶段,现有信息难以在前期阶段对起诉金额进行较为准确的估计。”

若就2017年4日11日至2019年11月5日为区间计算,文化长城股价由16.15元大跌近七成至4.91元。根据东财Choice数据,截至2019年10月31日,文化长城人均流通股持股为7718股,人均持股金额则约4.59万元。

《投资者网》根据东财Choice数据,对各关键时间节点的股东总人数、人均流通股及股价进行了整理,并进行了加权平均计算,显示文化长城期间加权平均股价约8元。据此,若以截至2019年11月5日收盘价4.91元及上述期间加权平均股价8元计算,投资者人均每股亏损达到3.09元;再就2019年10月31日文化长城公开数据,7718股的人均流通股持股估算,文化长城面临的起诉金额或将达到数千万元。(注:以上数据仅为《投资者网》根据过往类似案件及公开信息所做假设,或与未来实际金额相差较大,仅作参考。)

同时,宋一欣律师也指出了未来投资者索赔可能面临的不确定性:“由于目前广东证监局只是下发了《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正式的处罚落实同时,投资者索赔的诉讼也将可以进入程序。按照此前类似案件诉讼流程,文化长城最终实现赔付的时间点最晚将在36个月之后。”

宋一欣律师认为,30多个月的时间范围内,不可预测的变动因素较多。文化长城发生的任何变数都将为诉讼进度带来不同的结果,“但只要不发生破产重整等,投资者符合法律规定的索赔条件的,获得赔付概率较大。”

针对以上相关问题,《投资者网》发函并多次致电文化长城,但截至目前并未得到公司回应。

至此,在文化长城因2017年至2019年期间信披多次违规被监管层处罚之锤即将落地,2020年年报等相关问题又受到深交所多轮问询的背景下,文化长城后续动向值得市场各方持续关注。(思维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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