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钛白案落锤,合谋定增融券套利上千万元 王泽龙、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领巨额罚单

中核钛白案落锤,合谋定增融券套利上千万元 王泽龙、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领巨额罚单
2024年04月20日 09:05 经济观察报

经济观察网 记者 牛钰 4月19日,中核钛白(002145.SZ)、中信证券(600030.SH)、海通证券(600837.SH)发布公告,披露中核钛白实控人王泽龙涉嫌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一案被证监会调查完毕,《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下称《告知书》)已下发给涉案主体。公告相关内容完整地呈现了两家券商跟中核钛白实控人定增融券套利的秘辛。

中核钛白202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始于2021年的定增预案。此前公告信息显示,2021年5月至6月,这笔定增预案接连被中核钛白董事会、股东大会通过。证监会于当年10月受理了该预案。

2022年7月,中核钛白的定增申请获得证监会发审委审核通过,中信证券下属孙公司中证资本(下称“中证资本”)和王泽龙开始接洽套利计划。

《告知书》显示,2022年7月至8月,中证资本向王泽龙推荐定增多空方案。方案显示,客户通过场外衍生品交易台直接实现定增多空套利,提前结算收益,无需等待6个月的锁定期,通常1个多月时间即可回笼资金和收益。

在该笔定增获批后,围绕这笔定增融券套利的大戏正式开场。

细节披露

2022年9月,王泽龙决定实施定增套利,通过中核钛白员工持股计划定向出借券源,并以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名义与中证资本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彼时任职中核钛白董事会秘书的韩雨辰具体执行套利方案。

2022年9月至2023年2月,王泽龙、韩雨辰与中证资本、中信证券商议定增融券套利业务,约定由中核钛白员工持股计划转融通出借8800万股“中核钛白”股票,中证资本指定4个私募基金产品账户进行“中核钛白”股票融券对冲交易,中信证券制定融券出借计划。

2023年2月,因某投资公司认购资金不足,为了将融券额度用满,王泽龙建议朋友洪浩炜加入中核钛白定增融券套利交易。洪浩炜参与并以某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下称1号基金)的名义与中证资本开展场外衍生品交易。

2023年2月10日,在前期与中信证券沟通过收益互换业务后,海通证券按照中证资本指令价格及认购金额参与中核钛白非公开发行首轮报价。

根据此前公告,2023年2月10日,中核钛白的该笔定增确定发行价格为每股5.92元,最终确定16名投资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88亿元。

上述16名投资者当中,包括海通证券、中金公司、华泰证券、光大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瑞银集团等知名机构,和上海优优财富投资、富国基金、金鹰基金、财通基金、诺德基金等公私募机构。

2023年3月9日,中核钛白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上市,股票限售期为2023年3月9日至9月8日。

但在限售期内,某投资公司、1号基金向中证资本申请通过场外衍生品交易提前结算。中证资本了结相应头寸并进行结算。王泽龙、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因此获利。

没收违法所得上千万元罚款1.55亿元

《告知书》显示,王泽龙通过某投资公司实际获利5816.19万元,洪浩炜、王泽龙通过1号基金分别实际获利1419.39万元、247.60万元。

中证资本未有实际获利,中信证券融券业务收入为191.072万元,海通证券收益互换业务收入为78.94万元。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对王泽龙、洪浩炜、中证资本、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韩雨辰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合计7753.20万元,并处以罚款1.2亿元。在这1.2亿元罚款中,王泽龙、中证资本、中信证券、海通证券分别承担50%、30%、15%、4.5%。

对洪浩炜与王泽龙、中证资本、中信证券、海通证券、韩雨辰违反限制性规定转让股票的共同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500万元。

另外,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对王泽龙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处以200万元罚款。

据了解,中信证券在收到告知书后立即召开党委会,通报相关情况,进行深刻反思,研究部署整改措施。中信证券表示,公司及中证资本将认真学习并积极贯彻资本市场新“国九条”,坚守主责主业,回归业务本源,充分发挥自身功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更好服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中信证券在公告中表示,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目前公司的经营情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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