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办联合发文严打证券违法:严控杠杆率,加强中概股监管

两办联合发文严打证券违法:严控杠杆率,加强中概股监管
2021年07月08日 10:31 时代周报

本文来源:时代周报 作者:雷晨

30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栉风沐雨,在不断改革创新中高质量发展。其中,从严打击资本市场违法活动一直是监管工作的重心。

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简称《意见》)。值得一提的是,这是资本市场史上首次以中办、国办名义联合印发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专门文件。

随后,纪委网站7月7日发文指出,坚持风险防范和腐败问题治理同步,深挖风险事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对证监会证券发行注册全业务链条公权力运行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净化政治生态和资本市场生态。

有关专家认为,中央重拳出击,既是为了规范市场健康运行,也是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也是处于维护市场“三公”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生态的需要。

从严打击证券违法

新华社文章指出,这次打击证券违法活动高规格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

《意见》明确要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依法从严从快从重查处欺诈发行、虚假陈述、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以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等重大违法案件。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严重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要依法严肃清查追偿,限期整改。

同时,加大对证券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责任人证券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存在证券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追究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责任,对参与、协助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罚。

《意见》提出了两个时间点的主要目标。到2022年的目标包括“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执法司法体制和协调配合机制初步建立”“重大违法犯罪案件多发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资本市场秩序明显改善”等。到2025年的目标包括“证券执法司法透明度、规范性和公信力显著提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高效顺畅”等。

《意见》提出,严格核查证券投资资金来源合法性,严控杠杆率;加强中概股监管,切实采取措施做好中概股公司风险及突发情况应对,推进相关监管制度体系建设;坚决查处金融风险背后的各种腐败问题,同时注重防范腐败案件可能诱发的资本市场风险,优先查处可能影响资本市场重大改革进程、可能引发系统性风险的案件,以及监管工作人员与市场人员内外勾连等案件。

某证券公司战略部研究员张莉莹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加大度证券违法打击力度是近年来资本市场改革的方向之一。尤其是推行注册制后,从前端监管到后端监管,监管能力直接决定了我国资本市场的健康程度。

证监会主席易会满指出,本次《意见》是资本市场历史上第一次以中办、国办名义联合印发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专门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方位加强和改进证券监管执法工作的行动纲领,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证券违法案件频发

近年来,A股上市公司出现了一些恶性事件,如财务造假、内幕交易、操纵股价、市值管理等愈演愈烈。一个不断完善的制度对于威慑和制止违法乱象的意义非凡。

对此,易会满表示,较长一段时间以来,由于制度建设存在短板,证券违法犯罪成本较低。上市公司财务造假和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呈高发态势,发生了诸如康得新、康美药业等恶性案件,社会各方反映强烈。随着注册制改革的逐步全面推行,在放宽前端准入的同时,对加强后端的监管执法提出了更高要求。

据证监会披露,2020年全年,证监会共办理案件740起,其中新启动调查353件(含立案调查282件),办理重大案件84件,同比增长34%;全年向公安机关移送及通报案件线索116件,同比增长一倍,打击力度持续强化。

案件办理情况方面,2020年证监会新增信息披露立案案件84件,其中财务造假立案33件。全年新增操纵市场立案案件51起,同比增长11%;从涉案金额看,全年共22起操纵市场案件交易金额超过10亿元,平均获利约2亿元,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

另外,2020年证监会新增内幕交易立案案件66件,共33起交易金额超过1000万元,单起交易金额最高7.5亿元。全年办理债券市场违法违规案件9起,主要涉及财务造假、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事项及定期报告等类型。全年新增私募机构违法立案案件16起,同比增长33%。

时代周报记者注意到,监管层已从重从快查办了一批典型案件。如乐视网财务造假等案件已作出行政处罚。华晨债、永煤债等债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查处。首单证券纠纷特别代表人诉讼——康美药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启动。康得新已完成退市摘牌。

香颂资本董事沈萌表示,利用资本市场进行金融犯罪不仅涉案金额规模达,而且受害群群体广,既影响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努力,也造成极大社会不稳定因素。中央重拳出击,既是为了规范市场健康运行,也是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针对资本市场违法犯罪行为,行政、民事、刑事协同一直是监管部门力推的方向。随着IPO注册制的推进,2021年3月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事宜,针对证券犯罪的信息披露和发行,进行了更为严格的规定。

据了解,2020年3月1日,新《证券法》正式施行,信息披露违法、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并将于今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京师律所刑事诉讼法律事务部主任张立文对时代周报记者表示,纪委及证监会针对证券违法行为的稽查和打击力度加大,说明国家从党纪、行政执法、刑法多层面针对证券犯罪的组合打击,有利于未来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

对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人民大学重阳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王衍行认为,这是维护市场“三公”秩序、营造良好市场生态的需要。否则,违法行为太狂妄,将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不良之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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