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风波下的安妮股份:2023年最高预亏2.7亿元,曾两度财务造假,上市16年仅分红6075万元

并购风波下的安妮股份:2023年最高预亏2.7亿元,曾两度财务造假,上市16年仅分红6075万元
2024年02月21日 20:00 时代周报

本文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孙一鸣

来源|时代商学院

作者|孙一鸣

编辑|毕肖磊

随着年报季的来临,近年来热衷于跨界并购的安妮股份(002235.SZ)交出了一份怎样的考卷?

据了解,过去十多年,安妮股份频频跨界并购,从彩票、物联网、互联网社交、数字营销、版权服务、游戏分发、游戏虚拟币、VR,到影视剧投资、艺术品销售、区块链等众多领域均有布局。

然而,安妮股份始终未能摆脱“并购后遗症”的困扰,多年来一直在盈利和亏损之间“反复横跳”。

1月30日,安妮股份发布2023年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其归母净利润为-1.5亿~-2.7亿元,较上年同期亏损进一步加大。

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12月末至2023年1月初,安妮股份股价遭爆炒,一度连收5个涨停板,并于2023年1月12日创下当年股价高点(10.72元/股),随后股价震荡下行。截至2024年2月21日收盘,安妮股份报5.31元/股,较2023年最高价下跌50.47%。

需注意的是,安妮股份有两次财务造假的前科,并分别于2011年10月、2021年4月遭证监会处罚。

2023年净利润最高预亏2.7亿元,畅元国讯并购案风波不断

近年来,安妮股份虽然频频跨界并购,但其经营业绩并未得到明显改善。

财报显示,2017—2022年,安妮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6.58亿元、7.15亿元、4.33亿元、3.35亿元、3.94亿元、3.61亿元,整体呈下滑态势;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65亿元、0.76亿元、0.24亿元、-6.23亿元、0.23亿元、-1.38亿元,波动极大。

据1月30日披露的业绩预告,2023年,安妮股份的归母净利润预计为-1.5亿~-2.7亿元,亏损额较2022年有所加大。

对此,安妮股份在业绩预告公告中解释称,公司业绩变动主要原因有:受市场影响,销售费用等增加;公司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及预计负债。

最新三季报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安妮股份的销售费用为2121.9万元,同比增长9.69%;信用减值损失为2571.1万元,同比增长4.62倍,主要是前三季度新增单项计提减值损失所致。

据了解,安妮股份上述大额信用减值计提或与一则收购案引起的重大诉讼有关。

2023年12月29日,安妮股份披露一则《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公告显示,该项诉讼涉案金额达1.42亿元。

据公告,2015年12月,安妮股份与杨超、雷建、陈兆滨、鲁武英、江勇、毛智才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依据协议约定,在业绩补偿期届满后,因业绩补偿期内既存的事实导致北京畅元国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畅元国讯”)出现诉讼、任何债务、或有债务、应付税款、行政处罚、违约责任、侵权责任及其他责任或损失,且上述事项未在畅元国讯业绩补偿期届满时的财务报表上体现,上述六人应作为连带责任方向安妮股份作出全额补偿。

截至2023年12月29日,畅元国讯业绩对赌期合计约有1.42亿元的应收账款无法回收,从而造成损失。对此,安妮股份向法院起诉上述六人,请求判令六人向安妮股份全额补偿损失1.42亿元。截至公告发布日,该案件已获法院受理,一审尚未开庭。

时代商学院查阅资料发现,畅元国讯成立于2004年,主要业务为基于DCI(数字版权唯一标识符)体系开展的互联网版权认证保护、版权代理服务、版权维权、版权交易、版权分发、IP孵化和增值服务等。2016年,安妮股份以不超过11.38亿元的价格收购畅元国讯100%的股权,以谋求转型。

根据上述协议,上述六人(即畅元国讯的原股东)彼时承诺畅元国讯在2016—2018年实现的扣非归母净利润分别不低于7600万元、1亿元、1.3亿元。然而,畅元国讯仅在2016年完成了业绩承诺,在2017年和2018年皆未完成业绩承诺。

由此,2017年和2018年,杨超、雷建等六名畅元国讯原股东进行了相应的业绩补偿。

此后,畅元国讯上述原股东与安妮股份仍纠葛不断。公告显示,2022年4月,安妮股份被雷建起诉,雷建请求法院判决安妮股份赔偿1亿元,原因是安妮股份恶意阻止畅元国讯完成约定的业绩对赌。不过随后不久,2022年5月,该案件以撤诉收场。

互联网版权业务收缩,募投项目两度延期

在上述并购案中,畅元国讯的数字内容版权业务被安妮股份寄予厚望。

在2016年年报中,安妮股份表示,2016年,公司通过收购畅元国讯将业务由商务信息用纸向互联网版权服务业务延伸,并计划加大对互联网版权服务业务投入,打造权威的互联网版权服务平台。未来,随着公司版权大数据项目的逐步落地,版权服务将成为公司的核心业务。

彼时,安妮股份通过定增募集10亿元配套资金,其中8.6亿元用于版权大数据项目建设。

2017年3月28日,作为数字内容版权确权服务的平台,安妮股份重金投入的“版权家”正式上线,该平台可以为版权原创者提供版权梳理、版权登记、版权预警、版权监测、版权取证、版权和解、版权诉讼等一系列服务。

需注意的是,在2016年高调宣布跨界进军互联网版权领域后,安妮股份通过定增募资8.6亿元建设的版权大数据项目却迟迟不见落地,该募投项目一再延期,甚至缩减投资规模。

2019年12月,安妮股份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宣布将版权大数据平台项目的建设期延长到2021年12月31日。

两年后,2021年12月,安妮股份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投资金额调整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将版权大数据平台项目的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同时,将项目投资总额调整至6.98亿元,剩余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对此,安妮股份在公告中表示,公司调整募投项目的投资规模及周期,是基于不断变化的数字版权产业的市场环境、经济形势、用户需求作出的选择,且行业仍处于培育成长期,公司为合理降低投资风险,出于审慎考虑和维护投资者利益出发,结合宏观经济波动、国家政策调整等外部因素作出判断,对版权大数据平台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划进行适当调整,契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布局。

此外,在财务方面,切入互联网版权服务领域并未给安妮股份带来丰厚的回报。

财报显示,安妮股份的互联网版权服务包括版权技术与保护、版权交易与增值两大业务。

2017—2022年,安妮股份的版权技术与保护业务收入分别为0.14亿元、0.3亿元、0.28亿元、0.18亿元、0.17亿元、0.1亿元。在畅元国讯业绩承诺期结束后,该业务就开始走下坡路,收入呈逐年下滑态势。

2017—2021年,安妮股份的版权交易与增值业务收入分别为0.57亿元、1.06亿元、0.69亿元、0.06亿元、0.12亿元,同样在畅元国讯业绩承诺期结束后快速萎缩。2021年后的各年年报中,安妮股份不再披露该业务的具体收入数据。

两度财务造假被罚,募资超23亿元仅分红6075万元

2024年2月4日,证监会官网发文称,依法从严打击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对投资者而言,频频跨界并购的安妮股份并不是一家恪守规矩的企业。公开资料显示,上市至今,安妮股份已两度因财务造假被罚。

第一次财务造假发生在安妮股份上市当年。2008年5月,安妮股份正式登陆深交所中小板,募资2.7亿元。

2010年2月,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安妮股份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次年9月,安妮股份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据公告,经查明,安妮股份在2008年虚增营业收入6900.77万元,虚增营业成本5291.63万元,虚增利润1609.13万元。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对安妮股份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张杰、时任总经理林旭曦、时任副总经理张慧、时任财务总监杨秦涛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罚款10万元、20万元、3万元、10万元。

然而,安妮股份的财务造假步伐并未就此停止。

2021年,安妮股份再曝财务造假行为。当年4月2日,安妮股份收到厦门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告显示,经证监会查明,因子公司微梦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想”)虚构交易及销售收入,安妮股份2015年虚增营业收入1065.9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876.22万元,虚增的利润总额占安妮股份当期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1.89%。

对此,依据相关规定,厦门证监局对安妮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30万元;对时任安妮股份董事长兼代总经理张杰、时任安妮股份财务总监许志强、时任安妮股份监事李昌儒、时任微梦想董事及原实控人韩燕东、时任微梦想总经理蒙欣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罚款10万元、6万元、3万元、30万元、30万元。

财务造假被“坐实”后,安妮股份也引来了众多投资人的不满和索赔,多次被起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因虚假陈述造成的各类损失。

2023年三季报显示,截至当年9月末,安妮股份涉案金额超200万元的司法案件共有7起,涉案总金额约为4.54亿元。其中,安妮股份作为被告、案由为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的涉案金额为3.1亿元,案件进展为一审中。

另外,据Wind数据统计,2008年上市至今,安妮股份从A股直接募资合计23.74亿元,但仅实施两次现金分红,合计分红金额为6075万元。同期,安妮股份净利润累计为-9.83亿元。

1月29日,就重大诉讼、募投项目延期、业绩下滑等问题,时代商学院向安妮股份发函询问,但截至发稿,对方仍未作回复。

【参考资料】

1.《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深交所

2.《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诉讼的公告》.深交所

3.《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三季度报告》.深交所

4.《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的公告(2011年)》.深交所

5.《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厦门监管局的公告(2021年)》.深交所

(全文366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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