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为子公司9.1亿元债券提供担保 期限3年

福星股份为子公司9.1亿元债券提供担保 期限3年
2019年10月14日 21:58 观点新媒体

观点地产网讯:10月14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询,福星股份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福星惠誉之全资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三眼桥置业有限公司、深圳市远鹏新天地科技有限公司、湖北福星惠誉汉阳房地产有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于近日共同签署《债权收购协议》、《分期付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

其中,《分期付款合同》与《债权收购协议》合称“主合同”。上述合同及协议约定,福星惠誉拟将其对三眼桥置业9.1亿元的债权转让给信达资产,三眼桥置业按主合同相关约定向信达资产偿还上述债务,期限36个月,利率为当前房地产行业正常水平。

远鹏新天地、汉阳福星惠誉及武汉惠誉置业以其拥有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抵押,福星股份为债务人履行主合同项下的义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要求三眼桥置业向福星股份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日,福星股份及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179.45亿元、实际担保金额为122.4亿元,其中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179.4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64.23%、实际担保金额为122.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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