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股东股份解押再质押 阳光集团持股比例18.46%

阳光城股东股份解押再质押 阳光集团持股比例18.46%
2019年10月21日 21:21 观点新媒体

观点地产网讯:10月21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一则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解押及质押的公告。阳光城控股股东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东方信隆及康田实业完成股份解除质押手续。

公告显示,阳光城控股股东阳光集团于2017年9月28日质押给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股份1600万股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手续,本次解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2.14%。

此外,阳光城公司股东东方信隆于2018年10月16日质押给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公司股份3500万股,及公司股东康田实业于2018年10月16日质押给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公司股份3200万股均办理了解除证券质押手续,前者解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5.64%,后者占其所持股份比例7.77%)。上述三方股东分别于2019年10月16日、18日完成了解押手续。

同时,于10月18日,东方信隆及康田实业分别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登记手续,分别质押3500万股及3200万股份,质权人均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本次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分别为5.64%及7.77%,质押开始日期为2019年10月18日。

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获悉,截至公告披露日,阳光城控股股东阳光集团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747,588,30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8.46%,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647,303,1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98%。

阳光城控股股东全资子公司东方信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620,370,94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5.32%,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543,808,6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3.43%。

此外,阳光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福建康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持有的公司股份为411,785,92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17%,累计已质押的股份数为356,96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81%。

阳光城表示,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被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本次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追加保证金等方式积极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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