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星股份为两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 累计对外担保94.45亿

福星股份为两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 累计对外担保94.45亿
2020年09月04日 17:53 观点新媒体

观点地产网讯:9月4日,湖北福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为子公司债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指出,近日,本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福星惠誉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星惠誉”)、湖北福星惠誉江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称“江汉置业”、“债务人1”)、福星惠誉全资子公司武汉福星惠誉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置业”、“债务人2”)、华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转让方”,系公司非关联方)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以下简称“信达资产”、“债权人”)在武汉分别签订《债权收购协议》、《分期付款合同》、《抵押合同》及《保证合同》等相关合同。

其中,《债权收购协议》与《分期付款合同》合称“主合同”,债务人1与债务人2合称“债务人”、“被担保人”。上述合同约定,信达资产拟分别以235,500,000.00元、214,500,000.00元的价款(共计450,000,000元)收购转让方对江汉置业240,751,783.62元和武汉置业219,248,216.38元的债权(共计460,000,000元),期限24个月,利率为当前房地产行业正常水平,债务人按相关约定向信达资产分期偿还债务;武汉置业以其拥有的部分项目在建工程向信达资产作抵押,公司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同时,公司要求债务人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江汉置业为福星股份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本年度经审批担保额度为100,000万元,已使用担保额度为0万元,本次使用额度24,075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75,925万元。

武汉置业为福星股份合并范围内的子公司,本年度经审批担保额度为200,000万元,已使用担保额度为140,000万元,本次使用额度21,925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38,075万元。

本次担保后,福星股份及公司控股(含全资)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16,792.62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44,534.85万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516,792.62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35.75%)、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944,534.85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84.53%)。随着公司及子公司对债务的偿付,公司及子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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