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地产网讯:9月7日,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份发布公告称,该公司控股股东解除质押255,500,000股公司股份,并质押261,000,000股股份。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获悉,近日,新湖中宝接到股东股份质押解除的通知,该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持255,500,000股公司股份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1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7%。
本次解除质押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中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为1,838,343,2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65.69%,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1.38%。
此外,9月7日,新湖中宝接到股东函告,新湖集团将其所持261,000,000股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质押起始日为9月4日,质权人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述质押股份占新湖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9.39%,占新湖中宝总股本比例的3.04%,公告透露,质押融资资金用途主要用于新湖集团的经营周转。
新湖中宝表示,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142424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的51.1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16.56%,对应融资余额23.59亿元;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2610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3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的3.04%,对应融资余额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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