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城设8亿合伙企业厦门侨润投资 潘兴资本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华侨城设8亿合伙企业厦门侨润投资 潘兴资本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2021年02月23日 18:35 观点新媒体

原标题:华侨城设8亿合伙企业厦门侨润投资 潘兴资本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来源:观点地产新媒体

观点地产网讯:2月23日,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设立厦门侨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观点地产新媒体翻阅公告获悉,华侨城通过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华友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华侨城港亚控股发展有限公司,与合作方潘兴资本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上海煦翔贸易有限公司、厦门中茂益通商贸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厦门侨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各方于今日签署了《厦门侨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

公告显示,合伙企业的认缴总规模为人民币8.0002亿元,其中华友投资、潘兴资本认缴的出资额各为人民币1万元,港亚控股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6亿元,上海煦翔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5亿元,中茂益通认缴的出资额为人民币0.5亿元。本次投资的各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各方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存在违反各方《公司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其中,合伙企业未来将投资于非公开交易非上市公司的企业股权,华友投资、潘兴资本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潘兴资本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在合伙企业的利润/投资收益方面,扣除应由合伙企业支付的税费后,首先向港亚控股进行分配,直至分配金额达到其在合伙企业的全部投资额(含股权出资额和合伙人借款等债权投资)加上全部投资额按照年投资收益率10%计算的投资收益之和。若有剩余,则向除港亚控股以外的合伙人按其实际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华侨城表示,合伙企业厦门侨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成立,有利于公司取得优质的城镇化项目资源。投资方向为非公开交易非上市公司的企业股权,及以项目投资为目的向被投企业提供的股东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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