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拟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 发行期限4年

阳光城拟发行15亿元公司债券 发行期限4年
2021年07月07日 08:02 观点新媒体

观点地产网讯:7月7日,深交所披露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

该债券总规模不超过80亿元,可分期发行,其中本期为第四期发行,发行规模不超过15.00亿元(含15.00亿元),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债券为4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债券发行日为2021年7月9日至2021年7月12日,起息日为2021年7月12日。

据悉,该债券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发行人阳光城主体信用等级为AAA。牵头主承销商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联席主承销商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或回售的公司债券。

根据公告内容,该债券上市前,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末的净资产为606.78亿元,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83.16%,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率为81.22%;公司最近一年末的净资产为592.57亿元,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为83.18%,母公司报表资产负债率为80.64%;本期债券上市前,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40.86亿元。

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此前报道,2021年2月2日,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的有关规定,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条件,将于2021年2月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并面向合格投资者交易。

该债券名称为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总额(亿元)为10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期,第2年末和第4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票面年利率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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