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致函嘉凯城 要求说明股权激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深交所致函嘉凯城 要求说明股权激励是否存在利益输送
2022年07月21日 18:43 观点新媒体

观点网讯:7月21日,因嘉凯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近期披露《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拟向67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18,041.915万份,占总股本10%,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对其发送关注函。

草案显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15,720万份,占总股本的8.71%。其中,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40%、50%时,即2022年营业收入分别不低于13亿元、14亿元、15亿元,激励对象对应的可行权比例分别为50%、80%、100%。2021年年度报告显示,嘉凯城021年营业收入为13.74亿元,高于草案设定的部分2022年营业收入指标。

深交所请嘉凯城结合近年经营业绩、业务发展计划等,说明拟大额授予相关激励对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10%股票期权的主要考虑及合理性,是否与公司发展现状相匹配,并说明相关行权指标设置的依据与合理性,相关安排是否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草案显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向10名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授予股票期权7,100万份,占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39.35%。深交所请嘉凯城补充披露相关人员在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任职情况,并说明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公司及大股东是否与相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协议约定或者潜在安排。

另外,深交所请嘉凯城说明激励对象行权资金的具体来源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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