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盛地产:陆娟接替夏景华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恒盛地产:陆娟接替夏景华担任公司执行董事
2022年09月07日 13:11 观点新媒体

观点网讯:9月6日,恒盛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发布执行董事及董事委员会成员辞任及委任的公告。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该公司董事会宣布,夏景华先生已请辞公司执行董事,自2022年9月6日起生效。在其辞任生效后,夏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企业管治委员会和财务委员会的成员。

夏先生已确认,彼并无就费用、遣散费、开支、损害赔偿、薪酬或离职补偿或其他方面向本公司提出任何索赔,且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任何歧见,亦无任何有关其辞任而须提请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的其他事宜。

另外,恒盛地产董事会宣布,自2022年9月6日起,陆娟女士获委任为公司执行董事及企业管治委员会和财务委员会成员。

陆娟女士,46岁,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拥有会计学学士学位,为高级会计师。陆女士于2008年5月至2009年12月加入本集团,担任南通焯炜贸易发展有限公司会计部主管,其后于2010年1月至2013年6月担任富达房地产开发(南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陆女士于2013年7月升任恒盛地产发展(南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且自2022年8月起兼任本公司财务副总监。彼在本集团工作超过十四年,对本集团的业务、运营和财务有广泛的了解。

恒盛地产已与陆女士订立服务合约,自2022年9月6日起,任期三年,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书面通知终止。

根据服务合约,陆女士有权获得每年人民币46.3万元的薪金。陆女士的薪酬组合经公司薪酬委员会审阅,并由董事会参考市场惯例、其表现、资历及本集团的贡献而厘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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