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向宁沪高速下发监管工作函 涉及向控股股东大额现金收购资产事项

上交所向宁沪高速下发监管工作函 涉及向控股股东大额现金收购资产事项
2024年01月30日 09:29 观点新媒体

观点网讯:1月30日,上交所就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股东大额现金收购资产相关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涉及对象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观点新媒体过往报道,1月28日,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沪高速”)宣布,计划以人民币52.01亿元的价格收购江苏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的65%股权。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因为卖方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交控”)是宁沪高速的控股股东。

根据公告,本次收购是宁沪高速为扩大在苏南高速公路路网中的资产规模,完善主业布局,提升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一部分。交易完成后,宁沪高速将持有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65%的股权。

宁沪高速还与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交通”)签订了一份意向书,旨在商讨收购其持有的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22.8%的股权。如果成功,宁沪高速将拥有及控制苏锡常南部高速公司87.8%的绝对控制股权。

公告指出,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香港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获得独立股东的批准。

江苏交控是宁沪高速的控股股东,持有该公司54.44%的股权。根据公告,除已刊发公告所载者外,江苏交控及其下属与宁沪高速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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