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元堂、宏安集团联合出售九龙物业 代价4100万港元

位元堂、宏安集团联合出售九龙物业 代价4100万港元
2024年03月01日 22:15 观点新媒体

观点网讯:3月1日,位元堂药业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22)及宏安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97)联合公告,位元堂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作为卖方,与买方李伟成及物业代理敬华物业代理有限公司订立临时协议,出售香港九龙弥敦道738-740A号利华大厦地下C铺及阁楼C室,代价4100万港元。

根据上市规则,该交易构成宏安及位元堂各自的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因其涉及的最高适用百分比高于5%,但低于25%。出售事项将于5月17日或之前完成,届时位元堂集团将租回该物业,为期三年,月租168,000港元。

该物业的评估市值为4860万港元,而截至1月31日,宏安集团及位元堂集团对该物业的账面值分别约为4820万港元及2900万港元。预计完成交易后,宏安集团将录得亏损约780万港元,位元堂集团则预计获得收益约1140万港元。

出售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约4040万港元,将用于偿还与该物业相关的按揭贷款。宏安及位元堂董事会均认为,出售事项不仅为集团提供了实现物业价值的时机,同时通过偿还银行贷款减轻债务,并确保位元堂集团能继续零售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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