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3月1日,银城国际控股发布公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3.49(1)及13.46(2)(a)条,公司须于不迟于该财政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即2024年3月31日)刊发其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初步业绩(2023年全年业绩);及于不迟于该财政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即2023年4月30日)向股东寄发其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2023年年报)。因此,银城国际控股(01902.HK)将延迟刊发2023年全年业绩并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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