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控股:同意华远置业、阳光城以0.59亿商品房抵偿应收账款0.42亿

中超控股:同意华远置业、阳光城以0.59亿商品房抵偿应收账款0.42亿
2024年04月10日 22:26 观点新媒体

观点网讯:4月10日,江苏中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披露债务重组相关事项。根据公告,公司旨在通过此次债务重组减少应收账款的坏账损失风险。重组方包括北京市华远置业有限公司和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下的企业。该债务重组议案已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

在重组内容方面,江苏中超控股将通过商品房抵偿公司应收账款,其中差额部分由公司现金支付。具体交易金额为商品房合计5894.69万元抵偿应收账款4178.16万元,差额1716.53万元由公司支付。

华远置业作为重组方之一,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10亿元人民币,由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持有。而阳光城集团则是一家非上市公司,注册资本为414038.295万元人民币,福建阳光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15.76%的股份。阳光城集团目前为失信被执行人。

在债务重组方案中,远方电缆与华远置业控制的企业应收账款共计为2421.16万元,抵债资产为商品房合计2709.61万元,抵偿货款2107.86万元,差额601.75万元由远方电缆现金支付。公司与阳光城控制的企业应收账款为2265.46万元,抵债资产为商品房合计3185.08万元,抵偿货款2070.30万元,差额1114.78万元由公司现金支付。

抵债资产的基本情况显示,资产1位于白云区大一大街1号地下1层,包括2套商品房和4个停车位,面积418.54平方米,合同金额2709.61万元,抵债金额2107.86万元。资产2位于顺义区裕庆路空港段22号院一区1号楼5层502,面积959.68平方米,合同金额3185.08万元,抵债金额2070.30万元。评估情况由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负责,评估日期和金额详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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