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24日,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关于外贸信托诉讼收到终审判决的公告。
观点新媒体获悉,近日,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3)京民终277号,驳回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外贸信托)提起的诉讼,其中包括要求赫美集团支付债权转让款645,918,469.41元等。二审判决认为,外贸信托的上诉请求无事实依据,一审判决正确,应予维持。
赫美集团表示,本次判决公司不涉及清偿赔付。前期未计提预计负债,亦不涉及对已计提预计负债冲回。截至目前,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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