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诉结果尚未信披 康芝药业增资协议暗含“对赌”

涉诉结果尚未信披 康芝药业增资协议暗含“对赌”
2021年08月07日 02:00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伍月明 广州报道

7月30日,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芝药业”,300086.SZ)发布了出售广东康芝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康芝”) 100% 股权的进展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康芝药业甩卖资产的同时,还因标的业绩不达标引发新老股东之间的利润补偿纠纷。

《中国经营报》记者注意到,2021年5月1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与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顺鑫控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书指出,2021年康芝药业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然而,对比康芝药业的公告信息,还停留在2020年报信披的内容。根据一审判决,康芝药业需赔付补偿差价0.26亿元,公司于2020年12月计提预计负债0.27亿元,并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已完成开庭程序,尚未判决。

上述事项是否达到信披要求,为何直到现在公司尚未信披上述司法判决的结果?

对此,康芝药业方面则回应记者,公司正在准备2021年中报,一些尚未信披的内容将会放在中报中进行披露,建议以公告信披的内容为准。

尚未信披的“纠纷结果”

追溯至2010年,顺鑫控股与康芝药业签署了《北京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与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之附条件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以及《增资协议书》。

《增资协议书》显示,约定北京顺鑫祥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祥云药业”)将注册资本由7450万元变更为15225万元,其中顺鑫控股出资74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9%,康芝药业出资776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

根据公告显示,祥云药业为顺鑫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集团”)的全资子公司。

在对上述项目投资之际,康芝药业曾直言祥云药业是公司规划发展重点品种鞣酸蛋白酵母散原料的供应商,也是目前国内唯一能保证为公司持续供货的供应商。并且通过资源整合和共享,大大降低祥云药业的营销费用、采购成本、研发支出等,进一步提高康芝药业的利润水平。

然而,自康芝药业增资以来,祥云药业持续处于亏损状态。

更令外界未料到的是,2019年9月27日,顺鑫控股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基于以上事由,请求法院判令康芝药业依约定应支付差价0.27亿元。2019年10月31日,康芝药业向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判令确认撤销、解除《增资协议书》中的利润补差条款。

此事也引起深交所的关注。2020年6月,深交所发函问询康芝药业是否就上述事项计提预计负债,若未计提,请结合案件进展及相关会计准则说明不对该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的合理性?

对此,康芝药业则表示,本案件及其相关系列案存在诸多可辩争议点,公司履行利润补差义务的前提至少包括以下几点:例如祥云药业所有员工均经国有企业改制转换身份,并按政府有关规定履行各项手续;顺鑫控股不干预祥云药业经营管理等。根据上述事实,本案诉讼结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目前公司无法判断该项义务是否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也无法估计未来将要承担多少赔偿金额。

不过,上述可辩的争议点并未改变案件的最终走向。

公司年报显示,2020年12月29日经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判决(〔2019〕京0113民初24633号),康芝药业需赔付补偿差价0.26亿元,并承担受理费17万元。公司于2020年12月计提预计负债0.27亿元,并提起上诉。目前二审已完成开庭程序,尚未判决。

2021年5月11日,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上述案件纠纷的进展情况。据《康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与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2021年康芝药业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要注意的是,时隔三个月,记者并未在公告中查询到相关案件的最新信息。

源于“不会亏损”的承诺

判决书显示,《框架协议》《增资协议书》系顺鑫控股在引进新股东康芝药业时,双方就祥云药业的增资、审批、经营管理等事宜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属合法有效,各方应按照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文书显示,根据双方的陈诉,“康芝药业保证本次增资扩股完成后每个完整会计年度祥云药业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达到康芝药业当年度净资产收益率水平的70%以上(含),如未达到上述标准,康芝药业应向顺鑫控股支付在上述标准下顺鑫控股应获得的最低利润分配与实际获得的利润分配的差价”,法院认为,其性质上属于新老股东之间的对赌条款。

更要注意的是,法院认为,从条款的设计来看,双方对祥云药业亏损后如何分担责任只字未提。

不过,奇怪的是,记者并未能在2010年的公告中搜索到上述对赌条款。但康芝药业于2019年年报的或有事项中介绍,2010年12月,顺鑫控股与康芝药业签署了《增资协议书》。增资完成后,由康芝药业负责祥云药业的日常经营管理,保证增资完成后每个完整会计年度祥云药业的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达到康芝药业当年度净资产收益率水平的70%以上(含)。

祥云药业的企业资产质量以及业绩表现如何?

记者梳理发现,根据康芝药业提供的证据显示,在康芝药业进入祥云药业之前,祥云药业便存在高达0.41亿元的巨额亏损。自增资完成以来,祥云药业一直处于亏损状态,且于2019年1月1日停产。

由此,康芝药业关于“祥云药业完整会计年度净资产收益率水平要达到康芝药业当年度净资产收益率水平的70%以上”的业绩承诺并未兑现,且双方就该利润补差条款的适用并未约定其他条件,因此,利润补偿的条件已经成就。

法院分析认为,依据《框架协议》《增资协议书》的约定,康芝药业在增资入股完成后成为祥云药业的大股东,负责祥云药业的日常生产经营,康芝药业需在增资扩股完成后24个月内收购祥云药业全部股份等,从条款的设计来看,双方对祥云药业亏损后如何分担责任只字未提,故结合双方缔约背景,可以判定康芝药业承诺保证祥云药业只盈利不亏损,否则需要向原股东顺鑫控股承担补偿责任。

法院方面认为,现康芝药业增资入股接管祥云药业后,祥云药业连年亏损,如若不考虑祥云药业公司自身亏损导致顺鑫控股获得利润分配的权益受损,势必造成双方权利义务的失衡。因此,一审法院判定康芝药业承担对该利润亏损予以填平的责任,符合公平原则,本院予不持异议。上述判决为终审判决。

激进并购下的后遗症

康芝药业主要以儿童药、婴童康护用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生殖医学及妇儿健康医疗服务、医用口罩等医疗器械为主营业务的儿童大健康企业。

自上市以来,除了以增资扩股的方式入主祥云药业,获得其51%的股权外,康芝药业又陆续收购沈阳延风制药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河北天合制药集团有限公司全部资产等标的公司,康芝药业的业务也从儿童药品扩大至生殖医学、妇儿健康医疗服务、婴童康护用品等。

然而,上述激进并购之下或存有后遗症。

2020年报显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孙公司共计25家,其中一级子公司14家(本年度新设立1家)、二级子公司6家(本年度新设立1家)、三级子公司5家。从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来看,13家公司当中共有8家公司净利润为负数。

2017年至2020年,康芝药业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81亿元、8.83亿元、10.08亿元、9.21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却接连下降,分别为5019.69万元、1336.62万元、-2646.30万元、933.93万元。

记者注意到,康芝药业曾多次盘活闲置资产换取业绩。公司除了在上述的港澳工业大厦上动作频频以外,还曾出售海口市的其他房产,并出租公司多地的房产。

2021年7月30日,康芝药业还公布了出售广东康芝股权的进展公告,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广东康芝股权,暨不再持有云南九洲医院有限公司和昆明和万家妇产医院有限公司各51%的股权。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公司已收到广东康芝股权转让价款的90%合计3.3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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