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严查售楼处滥用人脸识别 明源云频繁涉案

多地严查售楼处滥用人脸识别 明源云频繁涉案
2021年09月11日 02:03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余燕明 广州报道

当下,售楼处已沦为滥用人脸识别技术非法采集个人信息的重灾区。

日前,广州市花都区住建局向开发商及中介公司下发了《关于规范使用人脸识别设施的通知》,当中明确对于违规使用人脸识别设施收集、转卖市民信息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严查,并通报公安机关等部门。

今年以来,包括惠州、昆明、南京等多个城市已先后发文要求规范售楼处使用人脸识别设施及系统的通知。其中,南京相关部门甚至通知要求禁止售楼处采集人脸数据,并拆除现有的人脸识别系统。

近期,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不完全统计,佛山、苏州、无锡、温岭、张家港、杭州、湖州、宁波等多地查处并通报了售楼处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收集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与典型案例。

另据记者调查了解,全国各地售楼处滥用人脸识别设施及系统非法采集个人信息的背后,房地产领域的人脸识别技术供应商已将其发展成为一门财源滚滚的生意。

其中,港股上市的明源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00909.HK,以下简称“明源云控股”)在这些违法典型案例里频现身影,它将人脸识别设备及系统打包成所谓的“智慧案场系统”“渠道风控系统”等产品向售楼处兜售后供其部署使用。

售楼处滥用人脸识别

2021年7月初,张家港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市区一家房产公司售楼处检查时,发现了5台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机处于工作状态。

在摄像头机房主机的设置界面人脸监测模块下有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性别、年龄、眼镜、胡子、口罩、表情等检索选项。通过登陆名为“明源云客”的监控系统平台,显示包含有客户姓名、身份证号、性别、首次人脸识别时间、认证客户识别数、识别率等内容。

经查,从2020年10月开始,这个售楼处就在收银台安装了1台人证一体机,在进门口、销售大厅及样板间三处安装了5台摄像机。

在未经到访售楼处的购房客户知情同意且明示收集、使用人脸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情况下,通过这些设备的人脸识别功能对客户来访渠道进行统计和判别,确定成交签约客户是否为中介带访,从而便于该房产公司跟中介公司结算佣金。

经“明源云客”系统查询统计,从2020年10月至案发,这家房产公司采集了包含购房者在内的共201490条人脸信息。目前,这家房产公司因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被立案调查。

2021年3月中旬,无锡市锡山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一家房产公司售楼处检查时,发现了4台具有人脸识别、抓拍功能的“旷视”摄像机,登陆名为“明源云客”的监控系统平台,显示有包含客户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照片、人脸照片等信息的统计内容。

经查,这家房产公司在2019年4月采购了一套价值9.8万元、包含4台网络摄像头及信息采集系统的具有人脸识别功能的摄像设备。同年5月开始,在未经到访客户知情同意且明示收集、使用人脸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的情况下,擅自在售楼处使用这些摄像设备采集购房客户人脸信息。

这家房产公司采集购房客户的人脸信息也是主要用于判别来访客户途径,以此确定业务员及中介公司佣金。经“明源云客”系统查询统计,从2019年5月至案发,这家房产公司共采集包括购房客户在内的56076条人脸信息。

据记者了解,明源云控股向开发商打包销售并在售楼处部署使用的“明源云客智慧案场系统”“明源云客渠道风控系统”,通常由人脸识别摄像头、缓存服务器、人脸身份验证一体机、监控级硬盘及系统平台账号等组成。

多家大型开发商营销人士向记者介绍,为了促进和带动楼盘项目销售,开发商会开展全民营销、老带新奖励、中介渠道分销转介等营销活动,不少开发商都会利用人脸识别摄像头抓拍并区分到访售楼处客户的来源,包括自然到访、中介渠道分销转介、老业主推荐、其他转介等。

由中介渠道分销转介、老业主推荐或其他转介的到访客户,转介推荐者提前将客户信息向开发商进行报备,并将客户信息上传至明源云客系统;当客户到访售楼处时,现场人脸抓拍摄像头将会无感摄取购房客户的人脸生物识别信息并自动存储、同步上传至明源云客系统。

若通过中介渠道分销转介、老业主推荐或其他转介的客户最终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将使用人脸认证机对客户人脸生物识别信息和身份证信息再次进行集中采集,系统自动将之前与客户相关的报备信息、历次到访售楼处抓拍摄取的人脸生物识别信息归集至客户名下。

如果中介渠道、老业主或其他转介推荐者向开发商报备时间与购房客户首次到访售楼处时间相匹配,开发商将据此向中介渠道结算佣金,向老业主或其他转介推荐者支付奖励。

明源云是主要供应商

据记者查询对比,目前全国多地查处通报的售楼处使用人脸识别技术非法采集个人信息的典型案例里,大部分开发商采购的人脸识别设备及系统都是由明源云控股供应销售。

明源云控股是国内房地产领域提供企业级SaaS产品及ERP解决方案的供应商,其中明源云客就是针对房地产营销的SaaS产品,也是明源云控股向开发商兜售的最为成熟的SaaS产品。

据介绍,明源云客是面向开发商的新房销售及营销和售楼处案场管理工具,国内市场份额排名第一。2021年上半年,明源云控股由明源云客贡献的收入达到4.28亿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82.1%,收入占比接近44%,国内已有1.62万家售楼处部署使用了明源云客相关产品。

其中,明源云客提供的所谓“智慧售楼处及案场管理”,明源云控股方面解释称其主要利用大数据分析及人工智能技术,为售楼处配备智能摄像头来提高销售效率及业绩。

当购房客户踏入开发商的售楼处时,在智能摄像头内嵌入的基于专有算法的人脸识别技术,即时并准确地识别到访客户,并配对曾为客户服务过的置业顾问,以避免与销售渠道冲突。同时,置业顾问使用已预装明源云客App的平板电脑进行客户登记及收集客户资料。

明源云控股向开发商兜售明源云客产品的一大卖点,就是它在“整个过程客户是无感知的”情况下进行人脸信息摄取及识别。而这正是售楼处滥用人脸识别技术采集个人信息的违法情形所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同时参照GB/T 35273-2020《信息安全技术 个人信息安全规范》附录A有关“个人信息示例”的说明界定,个人面部识别特征属个人信息中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

一位法律人士表示,开发商及其售楼处在未明示其目的、方式和范围,也未经购房客户同意的情况下采集其人脸识别信息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相关规定,即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等。

据记者进一步查询了解,目前全国多地查处通报的售楼处滥用人脸识别技术非法采集个人信息的典型案例当中,市场监管部门大多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相关规定进行定性及给予处罚。

今年8月份,最高人民法院正式审议通过并施行了《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这部司法解释是保护公民“人脸”信息安全的重要规范性文件,其制定出台的重要背景,就包括当前不少开发商及其售楼处使用“无感式”人脸识别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擅自采集消费者人脸信息。

全国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查处通报售楼处滥用人脸识别技术采集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后,一些开发商及其售楼处已停止使用明源云客“智慧案场系统”“渠道风控系统”等产品,或进行了相应的规范整改。

针对全国各地大力查处售楼处滥用人脸识别技术采集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记者为此向明源云控股方面了解该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或进行合规整改,以及后续将对“智慧案场系统”“渠道风控系统”等明源云客产品带来的影响,但该公司均未予回应。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