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矿业信披违规余波:公司及董监高被警告、罚款180万元

宏达矿业信披违规余波:公司及董监高被警告、罚款180万元
2021年11月26日 23:34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茹阳阳 吴可仲 北京报道

11月24日,未来股份(600532.SH)公告称,公司收到来自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据悉,未来股份前身为“宏达矿业”,主营业务为贸易及黑色金属采选等。2018年4月,宏达矿业收到来自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其涉嫌信披违规等被立案调查。

未来股份董秘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此次处罚对公司没有太大影响。因为相关立案调查已经进行两三年了,涉及的也是之前实控人的事情。相反,此次结果出来后,对公司其实是好事。之前处于立案调查阶段,许多事件无法进行,现在公司好多事情就可以正常进行了。”

上述《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显示,2015年12月至2018年1月,颜静刚为宏达矿业实控人。经证监会查明,在此期间,颜静刚及其关联方多次利用上市公司进行违规担保和账外借款等违法行为。

2016年,宏达矿业作为债务人向武汉光谷科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信小贷”)借款0.6亿元,该款项直接转入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账户;宏达矿业子公司支付的0.49亿元预付款,被转入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账户;宏达矿业与颜静刚等关联方共同投资上海宏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宏达矿业累计出资5.5亿元。

2017年,宏达矿业等向科信小贷借款0.55亿元,同样被转入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账户;宏达矿业子公司支付的1亿元预付款,被转入颜静刚等关联方控制的账户。

宏达矿业上述关联交易2016年度的新增金额为6.59亿元,占其2015年度净资产的37%;2017年新增1.55亿元,占2016年度净资产的8%。但宏达矿业未按规定,在相关年度报告中对此进行披露,同时未将前述其以债务人身份发生的借款计入财务报表,导致相关财务报表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宏达矿业2016年年报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24.3亿元,其中关联担保22.3亿元;2017年年报未披露当期新增对外担保金额23.1亿元,其中关联担保19亿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宏达矿业上述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以及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的行为,决定对宏达矿业和颜静刚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60万元罚款;对时任董事长崔之火、财务总监朱士民和董事吕彦东分别给予警告,并各处20万元罚款。合计罚款180万元。

上海汉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一欣向记者表示:“如果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之后,处罚金额会大许多。不过此次未来股份违法事项发生在新《证券法》实施之前,所以尚适用于老《证券法》。”

宋一欣认为,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和中介机构等因虚假陈述等证券欺诈行为导致证券投资者权益受损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权益受损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

“具体到未来股份,如果投资者是在2016年8月18日~2018年4月13日间买入其股票或债券等在证券市场公开发行产品,并在2018年4月14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而遭受损失,就可以向相关诉讼的代理律师办理索赔登记,进行集体诉讼。”宋一欣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2020年及2021年前三季度,未来股份营收同比分别下滑24%和76%,归母净利润分别下滑39%和399%。

“近年业绩下滑是因为公司在进行转型。公司正在逐步收缩贸易等业务,转向医疗领域。”上述未来股份董秘表示。

此外,2016年~2020年及2021年前三季度,未来股份的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1亿元、-0.8亿元、0.1亿元、0.4亿元、0.2亿元和-0.2亿元;非经常性损益分别为1.9亿元、0.03亿元、0.3亿元、0.09亿元、0.3亿元和0.2亿元。在扣除不可持续的非经常性损益收入后,仅2019年实现盈利,其余年份皆为亏损。

(编辑:董曙光 校对:颜京宁)

财经自媒体联盟更多自媒体作者

新浪首页 语音播报 相关新闻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