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已督办案件30件,涵盖康美药业、獐子岛等财务造假案

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已督办案件30件,涵盖康美药业、獐子岛等财务造假案
2022年06月27日 18:41 中国经营报

本报记者 封莉 北京报道

6月27日,《中国经营报》记者从最高检获悉,2021年检察机关起诉证券期货犯罪229人,同比上升94%。据介绍,2021年至今,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了一批上市公司连年财务造假、违规披露重大案件,多个集操盘、配资、“黑嘴”于一体的操纵证券市场重大案件,以及一批利用内幕信息非法交易重大案件。

据了解,自2021年9月18日最高检驻中国证监会检察室(以下简称“驻会检察室”)正式成立以来,驻会检察室已向各地检察机关督办案件30件,交办案件206件。办理了一批证券期货违法犯罪重大案件。指导地方检察机关办理了社会高度关注的康美药业、康得新、獐子岛等财务造假案件,以及北八道、郑某等操纵证券市场重大案件。

检察机关依法介入侦查、审查起诉,并结合案件办理制发检察建议、开展刑事合规,促进“办理一案、治理一片”,推动从源头上预防违法、解决问题。

《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到,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了一批中介机构主动配合造假、严重不负责任的案件,针对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证券发行中的重大失职行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制发了检察建议,推动堵塞漏洞。

而在广东省检察机关办理的康美药业案中,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全面收集康美药业及其控股股东资金流转、信息披露、股票交易情况,结合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当事人供述等证据,依法认定康美药业单位行贿及实际控制人马兴田等人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操纵证券市场等犯罪。经检察机关依法起诉,法院判处康美药业罚金500万元,判处马兴田有期徒刑12年,其他11人均获有罪判决。

2019年11月,郑某等人经合谋,决定操纵股票牟利。郑某等人为筹措资金,与浙江某数控股有限公司股东万某等人多次商议,由该公司共配资6.85亿元,并提供“盘某师”、“金某家”软件及软件后台服务以支持郑某操纵股票。

为了将拉升后的股票价格抛售获利,郑某还雇佣股市“黑嘴”陈某等人通过在某财经直播间和其他网络平台,以公开评价、推荐股票等方式,诱导其他证券投资者买入,并向陈某等人支付佣金0.3亿元。

在万某、陈某等人的配合下,郑某于2019年11月至2020年9月15日,集中资金优势连续买卖操纵2只股票,非法获利2.17亿余元。

2021年8月26日,辽宁省抚顺市检察院以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对郑某等17人向抚顺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据最高检介绍,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直播、微信群、投资论坛等新媒体平台非法荐股、抢帽子交易,实施违法犯罪是当前新兴的犯罪方式之一。近年来随着金融犯罪反侦查能力加强,证券期货犯罪的证据收集和事实认定难度也随之加大。而执法司法标准不统一、证据基础先天不足、各地证券犯罪案件侦办力量配备差异较大等问题也困扰着办案人员。

面对上述难题,驻会检察室探索建立检察机关证券犯罪案件交办制度,要求省市两级检察院履行刑事诉讼主导责任,逐案介入侦查引导取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在指控证明过程中,检察机关会根据证券期货犯罪的行为特征,按照证据规则,特别是重视对客观性证据的审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之间的密切关系、联络行为,相关交易行为的时间吻合程度、交易背离程度、利益关联程度等各类证据进行综合分析判断,构建证明体系。这意味着,即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供述犯罪事实,其他在案证据能够形成证据链条,综合全案证据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也能够认定犯罪事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2年4月29日,最高检联合公安部发布了修订后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对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进行了全面系统修改,统一了执法司法标准。

同时,最高检在部署证券期货案件适当集中管辖,在全国设立了7个检察机关证券期货犯罪办案基地,建立专门的办案团队,发挥基地在专业办案、犯罪预防和前沿问题研究等方面的专业水平能力,集中办理疑难复杂证券犯罪案件。

据最高检第四检察厅负责人透露,针对证券期货犯罪案件难点多、争议多的现实状况,最高检还将继续出台办理证券期货犯罪案件的司法解释、指导意见等文件。同时,建立完善类案办理规范,边办案边总结,持续编发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发挥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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