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刺客”

本报记者 郝亚娟 张荣旺 上海 北京报道

“购买(银行理财)前,业绩比较基准写着3.6%。拿到手一看,实际年化收益不到0.1%。”投资者王女士向《中国经营报》记者无奈感慨道。

随着银行理财净值化转型,衡量产品收益情况的指标也从“预期收益率”修改为“业绩比较基准”,成为投资者参考的业绩目标。但从实际情况来看,部分理财产品的实际收益率与业绩比较基准相去甚远。

记者注意到,套用此前关于“雪糕刺客”的定义思路,不少投资者将实际到期收益与业绩比较基准相差甚远的银行理财产品,戏称为“理财刺客”并引发市场高度关注。而截至发稿,已有多家银行或理财子公司发布公告,下调多款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

针对银行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和实际收益率出入较大的问题,有分析指出,一方面,低利率环境叠加股市债市震荡,导致银行理财净值化运作难度加大;另一方面,银行倾向展示数据更好看的不同期限业绩比较基准,如“七日年化收益”“近一个月年化收益”“近一年年化收益”等,会使投资人形成较高的预期。

部分理财产品“不达标”

近期,银行理财产品到期实际兑付收益达不到业绩比较基准的情况引发关注。

由于部分产品的实际收益率“不达标”,“达基率”就成为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看重的因素之一。所谓达基率,指理财产品实际收益率达到或超过业绩比较基准的比率。普益标准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银行理财达基率均值为67.4%,达基产品的平均超额收益为18BP。

那么,银行理财的实际兑付收益为何无法达到“业绩比较基准”?

平安理财总经理张东在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举办的“2022夏季峰会”上指出,资管新规实施以后,理财产品打破刚兑,去资金池、去非标依赖,全面净值化转型。而变革之后理财整体的收益率明显下行,整个收益率曲线也变得更为陡峭。今年以来,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资金超预期充裕,债券利率大幅度下行,信用利差明显缩窄。固收资产的收益率下行,但理财客户的预期回报并没有调低,达成目标的投资难度加大。

盘古智库高级研究员江瀚向记者分析称,一是整体的市场利率水平较为宽松,市场流动性比较充裕,金融机构很多都在降低自身的利率水平。在这样的情况下,市场上的整体利率偏低,进一步影响了银行间债券的收益,让市场的基本利率出现了比较大的下降。

二是股票市场的表现不及预期,不少股票的整体表现都比较差,特别是不少基金重仓的科技股整体表现不佳,最终让不少基金的投资收益较差,甚至出现了比较大的撤回或者亏损。

三是债券市场的表现特别是公司债的问题较多,一些公司的整体业绩承压比较明显,其公司债的整体收益不佳,导致了整个理财市场的收益不足。

张东也坦言,面对更加不确定的市场,如何控制波动是理财产品面临的挑战之一。“从理财从业者的角度思考,理财产品的净值化转型必然会带来收益上的波动,但是从投资者的持有体验看,如何平衡收益和波动,是转型带给从业者的挑战。”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市场因素导致理财投资端运作难度加大,部分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虚高”也会使得实际收益最终难以达标。

普益标准研究员张楚惠向记者分析称,理财产品的业绩比较基准展示存在以下问题:一是风险揭示不足,部分银行未附注“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容易使客户误认为业绩比较基准为实际收益;二是数据展示标准不一,多家银行倾向展示数据更好看的不同期限业绩比较基准,如“七日年化收益”“近一个月年化收益”“近一年年化收益”等,容易使客户眼花缭乱。

“不同银行展示业绩比较基准,或采用单一数值形式或采用区间形式,客户难以在不同理财产品之间对比选择。另外,数据说明细致程度不一,多数银行未展示产品的真实历史收益,部分银行未展示业绩比较基准的计算公式,也有部分银行对业绩比较基准的说明过于复杂,均不利于客户了解产品收益和选择产品。”张楚惠补充道。

资深金融监管政策专家、冠苕咨询创始人周毅钦指出,业绩比较基准使用不当是银行理财存在的“老问题”。不少银行机构、理财公司都倾向于使用数值法且采用相对较高的业绩标准,其根本原因在于,长期以来预期收益率这一隐性刚兑承诺对投资者的销售引导仍然较明显,各家机构之间的定价机制互相“参照”,最后也就水涨船高。

站在银行理财的角度分析,琢磨基金总经理火焱指出,虽然资管新规下的银行理财产品也实现了公募化、净值化、标准化的运作,但银行理财长期以来给投资者建立了“安全、稳妥、确定性高、低风险性”的投资感知,绝大多数普通投资者短期内难以接受这一类安全资产发生净值化的波动。即使改用“业绩比较基准”的表述,投资者也容易联想为绝对收益。

规范业绩比较基准展示

交银理财相关人士告诉记者,业绩比较基准兼具双重功能,一方面是体现产品运作风格和投资目标;另一方面是类似证监体系资管产品的业绩报酬计提基准。在银行理财绝对收益的主要运作目标下,暂时无法分离,行业目前正在尝试探索各种形式,通过投资者和销售机构的反馈不断改进。

据报道,监管部门已经召集各家理财公司开会研讨,规范理财产品业绩比较基准展示行为,希望形成行业共识,防范不当或者违规展示对投资者造成的误导,有效促进打破刚兑预期。

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杜阳认为,银行理财的业绩比较基准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改进:首先,业绩比较基准的设定要能有效传达产品的收益与风险特征,引导投资者树立健康的投资观念;其次,充分体现科学性、可行性以及可理解性,在充分考量理财产品特点以及投资者金融素养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得到业绩比较基准的最优解;最后,要提升主动创新能力,通过引入新型金融科技手段,融合更加前沿的投资理念,不断完善理论模型,构建更多元化、更具产品特色的业绩比较基准。

在普益标准研究员黄诗慧看来,银行理财的业绩比较基准需规范展示原则、渠道、内容等。一方面,产品说明书等销售文件需通过手机应用程序、官方网站等渠道对业绩比较基准进行列示和解释。另一方面,销售文件中业绩比较基准的展示需清晰易懂,需对产品进行充分的风险揭示,不得宣传产品预期收益率,不得使用未说明原因、计算方法、计算依据的业绩比较基准,且不能在同一类产品采用多种收益数据。

“随着整个大资管的监管政策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未来银行理财产品可能弃用具体的收益值或者收益区间作为呈现的业绩比较基准,转而更多选用沪深300、中证全债等市场化成熟指数作为自身的比较基准,这样可以实现更加公允的定价,以及带给投资者更加理性的购买预期。” 火焱说。

对投资者而言,火焱表示,除了简单地对比比较基准、收益率这样一个绝对值或绝对值区间之外,投资者还需要考察管理人、投资团队和投资经理的管理能力,了解产品投向、风险预期、历史业绩、最大回撤等,更多依据投资管理水平来进行产品和管理人的选择,做出更加审慎的投资决策,真正实现“卖者尽责、买者自负”。

杜阳建议,投资者在选择理财产品时应考虑产品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一方面,随着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的基本完成,投资者应该意识到收益是与风险相匹配的,需要结合自身的风险偏好,选择更加适合的投资产品。即稳健型的投资者应选择低风险性理财产品,激进型投资者可以选择中高风险性理财产品。另一方面,需要关注理财产品的流动性,投资者需要根据资金的闲置时间来选择不同流动性的理财产品。即对于资金闲置时间较久的投资者来说,可以购买那些流动性较差、业绩比较基准较高的理财产品。而对于那些资金闲置时间较短的投资者来说,则需要优先考虑流动性较强的理财产品。

“由于影响产品未来表现的因素很多,以往客户对于高流动性+高收益率的诉求实际上已难达成,建议客户要多关注发行机构同类产品的中长期历史业绩和风险。” 前述交银理财相关人士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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