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地产讯 9月7日,新湖中宝发布公告称,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55亿股股份进行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17%,占公司总股本2.97%。
于2020年9月4日,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2.61亿股股份进行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9.37%,占公司总股本3.04%。
拟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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