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医药:董事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影响公司经营

未名医药:董事长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影响公司经营
2021年01月05日 20:25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姚倩)1月5日,未名医药对深交所下发的问询函进行了回复。未名医药表示,公司董事长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影响董事长正常履职,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及规范运作。

深交所方面表示,近期收到投资者投诉,称未名医药控股股东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天津分行存在股票收益权质押回购违约纠纷,浦发银行天津分行依据北京市方圆公证处作出的《执行证书》 向山东省淄博市中级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已于作出司法拍卖判决,但公司未披露上述重大事项及进展。此外,相关投诉还称公司董事长潘爱华、董事罗德顺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具备上市公司高管的任职资格。

对此,深交所要求未名医药认真核实并补充说明上述股份拍卖事项具体情况、目前进展,并核实说明公司董事长潘爱华、董事罗德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相关事项是否影响其任职资格,是否影响公司规范运作等。

未名医药表示,经查询,公司董事长潘爱华因未名集团及未名集团下属子公司债务未清偿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中并没有规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人员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长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影响董事长正常履职,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及规范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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