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宋亦桐)7月18日,江苏银行发布《关于收到江苏银保监局对有关股东资格批复的公告》称,近日,该行收到《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江苏银行变更股权的批复》,经审查该行关于江苏宁沪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沪高速”)增持后与其关联方首次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请示等相关文件,江苏银保监局核准宁沪高速的股东资格,同意宁沪高速自批复之日起六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增持江苏银行流通股股份不超过1.60亿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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