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张君花)3月22日,张小泉发布公告称,2024年3月20日,张小泉集团、富春控股集团、张国标、王国利、张樟生、张新夏、孟裕凯收到西安中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公司控股股东张小泉集团、实际控制人张国标、张樟生及其他担保人被列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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