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收《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广誉远收《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4年03月25日 20:15 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 丁宁)3月25日晚间,广誉远(600771)发布公告称,3月25日,公司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公告显示,经查明,广誉远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在子公司山西广誉远国药有限公司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况下,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上述情况导致广誉远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山西证监局认为,广誉远上述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及《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行为。张斌、傅淑红、张正治、王俊波、杨红飞、李众、赵选民的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及《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对此,山西证监局拟作出以下决定,对广誉远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张斌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傅淑红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张正治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对王俊波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对杨红飞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李众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赵选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对张斌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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