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煤电回复上交所监管函:控股股东九年占用资金6.38亿元 主业可持续经营能力存隐忧

郑州煤电回复上交所监管函:控股股东九年占用资金6.38亿元 主业可持续经营能力存隐忧
2021年06月25日 19:26 证券日报之声

本报记者 肖艳青

6月22日晚间,郑州煤电发布公告显示,该公司于近期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关于对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1】0524号,以下简称“监管函”)。监管函要求公司对“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持续主营业务经营能力”等问题做出说明。

控股股东负责收预付款

上市公司负责出货

“非标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是上交所监管函首要关注点。

年报显示,公司在资金占用专项自查活动中发现,部分欠公司煤款的客户存在预付郑煤集团(公司控股股东)煤款的情况,共计6.38亿元。经公司与郑煤集团及相关利害方协商,同意以债权债务转让方式进行解决,即由郑煤集团对公司承担清偿责任,由此形成了控股股东对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

上述事项为亚太会计师事务所对郑州煤电2020年财报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上交所要求郑州煤电对上述事项补充披露涉及欠公司煤款客户的应收账款金额、交易背景等情况;预付郑煤集团煤款的时间、交易金额、交易背景等情况;债权债务转让相关协议的具体内容,并结合协议具体内容说明签订该协议的主要考虑,是否充分保护上市公司的合法权益等。

据郑州煤电回复函显示,欠公司煤款客户共计22家涉及的应收账款金额为6.57亿元,在2012年-2020年九年间这22家客户预付郑煤集团6.38亿元煤款。

债权债务转让协议具体内容为“鉴于公司对第三方客户享有货款债权,郑煤集团对第三方客户负有债务,为妥善解决债权债务问题,经各方协商达成协议:公司将对第三方客户的全部债权转让给郑煤集团,以抵消郑煤集团对第三方客户的债务。”签订该协议的主要考虑系为有效解决企业间债权债务问题,减少资金结算环节,尽快追回欠款,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

截至2021年4月25日,郑煤集团以货币资金方式对上述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进行了全额清偿。

对于交易背景,郑州煤电表示,由于公司系郑煤集团独家发起,以其剥离后的优质资产作为发起人资产,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故公司与郑煤集团的煤炭资源同属郑州矿区,煤种也同为优质动力用煤,历史上公司客户根据自身用量会同时从郑煤集团和郑州煤电采购煤炭。由于同市场、同客户,导致了上述问题的发生。

“股东非经营性占资表明郑煤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防线已经破了,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已难让公众股东信任。而且从发生的背景来看,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这个问题不解决,难保以后不出更大的纰漏。此外,对于大股东违规占资的处理不应简单的‘一还了之’,相关股东占资期间应向上市公司支付高额的惩罚性利息。”透镜公司研究创始人况玉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对于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这是一种大股东滥权的行为,从监管角度,没有建立大股东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防火墙,在财务、业务等方面没有做到彼此独立。控股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只是给上市公司日常经营造成资金压力,而且还是对其他股东权益的侵犯。”

这种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行为是否会受到处罚,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大股东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属于关联交易的一种,证监会通常会以未如实披露关联交易对控股股东以及上市公司予以处罚。近年来,该类处罚非常常见,比如金花股份、东方海洋均是由于类似的资金占用收到了证监会的罚单,并引发了大规模的投资者诉讼。”

业绩逐年大幅下降

营收六年下滑超八成

郑州煤电主营煤炭业务持续经营能力亦受重点关注。

此次监管函中,上交所指出,2014年以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4.95亿元、119.96亿元、94.52亿元、57.12亿元、48.10亿元、35.80亿元、27.93亿元,营业收入规模持续减少。公司近三年实现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52亿元、-9.22亿元、-9.44亿元。要求公司结合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经营模式的差异、行业趋势、产品竞争力等因素,分析公司亏损逐渐扩大的原因,并说明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以及拟采取改善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从上述数据不难看出郑州煤电近六年来营业收入大幅下滑,下降幅度为85.67%。

对于业绩下滑的原因,郑州煤电表示,一是2017年11月公司主力矿井之一米村煤矿政策性关停,对2018年产量和利润均有较大影响;二是未按计划实现矿井生产接替过渡,致使产量和煤质双降,单位成本上升;三是大额计提减值等加大公司亏损幅度。

从行业趋势看,煤炭市场总体平稳,受国家调控影响,2018至2020年电煤价格持续下行,进一步加大了公司亏损。

郑州煤电表示,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因素主要有:一是“碳达峰”“碳中和”政策将会影响公司煤炭业务,下一步发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二是公司现有超化煤矿、教学二矿“十四五”期间资源枯竭产能将逐渐退出;告成煤矿产业升级项目预计于2021年底投产,新增产能30万吨/年;白坪煤业技术改造项目预计于“十四五”末建成投产,将进一步稳定煤炭主业生产能力。公司存量煤炭产能在“十四五”期间将维持在690万吨/年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2019年上半年新郑煤电主力回采工作面受正断层影响,切巷出现全岩现象,白坪煤业工作面过薄煤带托薄煤回采,影响煤质,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目前,新郑煤电的煤质已经恢复得差不多了,白坪煤矿那边受影响依然较大。”

此外,上述工作人员表示,控股股东承诺注入上市公司的优质煤炭资源,目前仍未拿到采矿权证,且无法预测何时能拿到采矿权证。

围绕2021年扭亏为盈目标,郑州煤电表示,公司将抓好生产接替和煤质管理,提升发展效益;力抓好经营管控和专项治理,防范发展风险等一系列措施改善经营业绩。

(编辑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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