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 昔日私募大佬崔军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

涉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罪名 昔日私募大佬崔军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
2021年09月16日 14:39 证券日报之声

本报记者 施露

自2019年5月13日被警方刑事拘留后,近日,昔日私募大佬崔军相关案件审理有了最新结果。

9月15日,一份来自虹口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书显示,崔军因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职务侵占等罪名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4年,处罚金30万元,没收财产100万元;崔军控制的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宝银公司”)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罚金4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崔军此前是上海私募圈名气较大的私募大佬,最经典案例为2014年左右举牌新华百货,而后成为上市公司第二大股东。

对于上述判决,崔军女儿崔雯雯对《证券日报》记者称:“宝银公司、崔军均不认为相关行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职务侵占犯罪,已经向上海市二中院提出上诉,律师亦准备做无罪辩护。”

“如果崔军在法律规定的有效期内没有上诉,那么到期后一审判决自动生效,一旦崔军方在有效期内向上一级法院上诉,则以二审终审结果为准。”一位刑事诉讼律师对《证券日报》记者称。

股权基金产品承诺保本被认定非吸

对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决书称,2014年11月至2016年6月间,被告单位宝银公司及被告人崔军等人在销售私募基金上海宝银创赢上市股权1期、2期、3期期间,违反金融管理法律规定,未对投资人进行风险评估,还向投资人许诺以年化利率8%回购,变相吸收公众存款共计7253.2万元。

判决书提到,虹口区人民法院认为,证人相关证言供述及调取的相关股权基金合同,可证实被告单位宝银公司及被告人崔军通过宝银公司业务员等推荐、介绍等方式,以投资兆赢公司股权上市等项目为由,在股权基金合同中加入对赌协议并以此承诺保证8%的年化收益,向投资人进行宣传,吸引投资人投资,且未作合格投资人风险评估,被告单位、被告人的行为具有公开性、利诱性,且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定性。

《证券日报》记者查阅了宝银相关的基金合同,其中可能涉及的对赌条款内容为:基金管理人会与股权投资标的(未上市公司)签订上市对赌协议,约定当股权投资标的(未上市公司)未能在约定的时间上市的,股权投资标的(未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必须以不低于8%年化收益率来回购该部分股份。

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8年,监管层早已三令五申,私募股权基金不允许刚性兑付。但因为对投资人承诺股权投资收益保本保收益被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例并不多。

“实际操作中,比较多的理财产品和基金产品或多或少存在一些保底行为,但都以擦边球的形式在做,如果崔军案件中的保底行为最终被判定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未来会对市场其他理财类型的产品形成警示作用。”上海一名私募基金经理对《证券日报》记者评价道。

由于崔军方坚持上诉,最终判决结果需要等到二审终审才能出炉。

所持新华百货股权尚无解决方案

崔军曾是昔日的私募冠军,5年前,其控股的上海宝银举牌新华百货一事,在资本市场上名声大振。现如今,其光辉历史已落幕。不仅如此,崔军旗下基金持有的新华百货股权均遭冻结。

“这个基金目前是我在替父亲打理,父亲在举牌新华百货的时候,在天风证券进行了融资融券,因为后面基金公司的内部股东争斗问题,没有及时还上融资融券利息,账户被冻结,目前我们无法对基金的股票账户进行操作,LP买基金的钱都在新华百货的股票上,我们没法做赎回的操作,也从来没有卖出过一股。”崔雯雯对《证券日报》记者称。

据崔雯雯方面表示,其已经在市场上广泛寻找合作方,包括和新华百货大股东物美集团以及市场上知名的AMC机构洽谈解决方案。

“因为目前我们公司账户被冻结了,天风证券起诉了基金,等官司结束了不排除天风证券会对股票账户进行相关处置,所以我们目前也在全市场积极寻求有能力帮助处置股票的合作伙伴,希望减少投资人的损失。”崔雯雯对《证券日报》记者称。

据悉,2014年开始,崔军旗下的私募基金在二级市场先后买入新华百货累计7000万股,触及举牌线,而后基金被套牢多年。基金套牢的同时,崔军与基金合伙人成健反目,成健向公安机关举报了崔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职务侵占,导致崔军被逮捕。

(编辑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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