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投资20亿元 内蒙华电全资子公司新能源项目完成备案

总投资20亿元 内蒙华电全资子公司新能源项目完成备案
2021年12月01日 10:24

本报记者 矫月 见习记者 马宇薇

11月29日晚间,内蒙华电发布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聚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聚达公司”)收到达拉特旗能源局《项目备案告知书》,同意聚达公司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3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备案。项目总投资20亿元,其中,自有资金4亿元,申请银行贷款16亿元。

公告显示,项目总占地约为1.2万亩,配套建设38万千瓦光伏发电项目,同步建设220KV变电站一座,配套建设220KV架空线路,接入达拉特发电厂厂内500KV升压站,线路总长约为40km,采用一体化建设模式及联合调度方式,统一送出。

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说道:“内蒙古地处我国西北部地区,日照资源和风力资源都比较丰富,辖区大力发展光伏和风电等新能源产业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优势,这些优势也能为内蒙华电进入国内新能源发电装机第一梯队加码助力。”

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10月底,我国可再生能源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10.02亿千瓦,突破10亿千瓦大关,比2015年底实现翻番,占全国发电总装机容量的比重达到43.5%,比2015年底提高10.2个百分点。其中,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发电装机分别达到3.85亿千瓦、2.99亿千瓦、2.82亿千瓦和3534万千瓦,均持续保持世界第一。

内蒙华电是内蒙古首家上市公司,也是区域大型的综合性能源公司之一。公司此前披露的2021年前三季度销售量完成情况公告显示,报告期内,公司直属及控股企业总发电量为429.17亿千瓦时,总上网电量为397.92亿千瓦时。

添翼数字经济智库高级研究员吴婉莹认为,“本次内蒙华电全资子公司建设新能源项目,符合其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促进业务转型发展,同时也顺应行业发展及政策倡导趋势,有望通过本次布局增强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吴婉莹进一步分析道,新能源电力系统具有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等多项优势,加强新型电力系统布局,有利于能源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及产能效能的全方位提升。

11月2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新能源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2021年-2025年,内蒙古将依托风电光伏项目建设和产业基础,重点建设风电和光伏两条完整产业链,同时大力发展氢能和储能装备。

内蒙古自治区电力行业协会统计月报显示,今年1-10月份,内蒙古全区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量4943亿千瓦小时,同比增长6.34%。截至10月底,全区6000千瓦及以上电厂发电设备容量15055万千瓦,同比增长10.97%。

吴婉莹表示,《方案》的布局安排有利于内蒙古充分利用资源优势、地理位置和政策支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创新能力等手段,进一步提高产业规模增速、资源利用效率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随着‘大型风光基地’项目的出炉,我国正在荒滩、沙漠、戈壁等地区大力推进和配套特高压输线网络、大型升压站的建设,诸如内蒙华电这样的企业会得到更多的发展机会。此外,随着光伏制氢、光伏储能、光伏治沙、光伏农业、光伏牧场和风光互补等多种类型的‘新能源+’的综合发展路径和商业模式的积极推广及大范围应用,内蒙古有望逐步成为我国的新能源大省、强省。”祁海珅如是说。

内蒙华电表示,聚达公司灵活性改造促进市场化消纳38万千瓦新能源项目,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对公司转型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编辑 田冬 上官梦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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