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能源回购工银投资持有的良村热电45.93%股权 同步增加关联交易金额2.6亿元

东方能源回购工银投资持有的良村热电45.93%股权 同步增加关联交易金额2.6亿元
2021年12月24日 20:59

本报记者 矫月 见习记者 张晓玉

因煤炭价格上涨,东方能源一方面回购工银投资持有的良村热电股权,另一方面增加关联交易金额。

12月24日,东方能源发布公告称,公司将回购石家庄良村热电有限公司(简称“良村热电”)45.93%股权。回购完成后,良村热电成为东方能源全资控股子公司并实施减资。与此同时,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燃料的关联交易将超出预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关联交易金额2.6亿元。

中钢经济研究院首席研究员胡麒牧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谈道:“首先短期从投资收益的角度来看,今年煤炭价格的大幅上涨使得良村热电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已触发《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协商退出特定情形。从中长期来看,‘双碳’背景下能源结构面临调整,火电在能源结构中的比重将持续降低,相关资产可能会面临价值低估的风险,这是工银投资从产业政策导向的角度退出火电的考虑。

回购工银投资持有的的良村热电45.93%股权

据悉,东方能源于2018年以所属全资子公司良村热电为标的,引进工银投资对其增资,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与工银投资签署《增资协议》及《股权转让合同》,成功引入工银投资作为良村热电的投资者,引入市场化债转股资金8.5亿元(工银投资持股45.93%)。按协议约定,投资期间为3+N,于今年12月到期。

鉴于2021年煤炭大幅上涨,火电行业出现大面积亏损,良村热电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工银投资无意今年到期后继续投资。鉴于当前已触发《股权转让合同》约定的协商退出特定情形,拟由东方能源在市场化债转股资金到期后(不晚于12月27日)实施回购。东方能源需支付股权回购款85425.75万元回购良村热电45.93%股权。回购完成后,良村热电为东方能源全资控股子公司并实施减资,将良村热电的股权结构恢复到引入工银投资市场化债转股资金前的状态,即良村热电注册资本为60964.69万元。

公告显示,良村热电主要经营范围为火力发电项目的开发与建设;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配电业务;粉煤灰综合利用;电力高新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自有房屋租赁;除盐水生产和销售;城市集中供冷开发。目前东方能源持股比例54.07%,良村热电总装机容量660MW。截至2021年9月30日,良村热电资产总额26.05亿元,负债总额9.61亿元,所有者权益16.45亿元。其中,工银投资投入债转股资金8.5亿元,未分配利润1686.19万元。良村热电1-9月累计实现净利润-2373.50万元。

东方能源方面表示,本次公司收购工银投资持有的良村热电股权,主要是履行合同约定。同时公司认为,随着国家对煤炭价格的宏观调控及电价市场化改革,火力发电行业最困难的时间已经过去,公司此时收购良村热电股权,有利于增强公司中长期发展及盈利能力。

胡麒牧表示,“今年煤炭价格的大幅上涨使得火电行业亏损面较大,不过最近中央一系列会议中都强调了煤电在目前能源结构中的主体地位,这是一个客观现实。未来在能源结构调整的过程中,火电的电力调峰、保供的公共事业属性将会增强,在市场煤、计划电机制的调整过程中,火电企业通过盈利模式的转变依然会有稳定现金流”。

增加关联交易金额2.6亿元

值得一提的是,东方能源除了回购工银投资持有的良村热电股权外,还增加关联交易金额,而原因均与煤炭价格上涨有关。

12月24日,东方能源公告称,2021年因煤炭价格大幅上涨,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河北燃料的关联交易将超出预计,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关联交易金额2.6亿元。截至2021年10月末,公司向河北燃料采购金额8.25亿元。

此外,值得一提的是,受煤炭价格上涨的影响,东方能源第三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5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5.34%。

尽管火电行业在2021年可谓是饱受煎熬,煤炭和天然气等价格的持续暴涨,使得火电行业经营压力倍增甚至都出现亏损现象,也引发了一些地区多年来未发生过的限电措施,国家也加大了能耗双控力度,但多位专家均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2022年这种现象将有所缓解。

国泰君安公用事业、煤炭首席分析师翟堃表示,“2021年以来的缺电事件,一方面推动煤电电价机制改革,煤电电价不再单边下跌,上浮空间扩大至20%;另一方面,正视煤电在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中不可或缺的地位,12月10日,中央经济会议提出要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传统能源逐步退出要建立在新能源安全可靠的替代基础上,推动煤电和新能源协同发展。当下,2022年长协煤价区间确定,且要求电企100%覆盖,我们测算,在电价可上涨20%下,煤电企业盈利得到保障。同时,煤电联动或将重启,传导机制通畅下火电盈利将趋向稳定。”

北京特亿阳光新能源总裁祁海珅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在我国以煤炭消费为主的国情下,国家也出台了电价市场化改革的措施,并在逐步建立电力价格的传导机制,这对于火力发电企业来讲是燃眉之急、也是生存之本,但这不等同于火力发电企业可以放弃减排目标和减少了能耗压力,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基础上,要让电力产品更加清洁化、节能化,才是最关键的也是企业能取得长久发展的根本,虽然明年火力发电企业的经营压力会缓解,在电力产品涨价的预期下,企业效益应该能取得比较好的效益,但转型升级并适当开展新能源布局才是正确的康庄大道”。

IPG中国首席经济学家柏文喜同样表示:“火电行业在2021年受煤价上涨幅度过大与上网电价调整滞后的影响而表现不佳,但2022年随着煤电价格联动机制的到位而会获得总体性改善”。

(编辑 才山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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