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回复问询函:融资性贸易及人均创收异常等情况均不属实

国联股份回复问询函:融资性贸易及人均创收异常等情况均不属实
2022年12月01日 20:22 证券日报之声

本报记者 李乔宇 见习记者 许林艳

11月25日,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联股份”)收到上交所问询函。上交所称近期有媒体报道国联股份可能存在融资性贸易、人均创收异常、募集资金使用异常等事项,要求国联股份披露上述情况是否属实。12月1日晚间,国联股份发布《国联股份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媒体报道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公告,对上述问题作出回应。

国联股份表示,媒体报道所述事项不属实。关于国联股份是否存在融资性贸易问题,国联股份表示,公司业务流程及商业逻辑清晰,各项业务具有合理商业背景。国联股份最近两年的同笔交易中,主要客户、供应商不存在为同一方、关联方或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情况,不存在融资性贸易中向上下游交易对方提供资金或一定时限信用期的情况。国联股份交易情况不符合融资性贸易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媒体在报道国联股份或存在融资性贸易时,主要列举了国联股份与“亿利洁能”、“东岳飞达”两家公司的三方交易情况,并认为国联股份披露财务数据与亿利洁能披露数据有出入。

对此,国联股份表示,2020年亿利洁能与国联股份下属的北京涂多多交易额3.01亿元,与宁波涂多多交易额0.72亿。国联股份合并记录交易金额3.73亿元,而亿利洁能只统计了北京涂多多,所谓数据出入只是披露口径不一致。

关于与东岳飞达被媒体质疑为国联股份融资性贸易中的资金提供方。公告显示,国联股份2020年对东岳飞达的采购额约5.5亿元,而销售额仅为452.85万元。国联股份对其销售及采购金额差异较大,因此不涉及融资性贸易。

关于国联股份人均创收大幅高于京东等互联网电商企业的问题,公告表示,B端的工业品原材料市场区别于C端的消费品市场,针对的上下游客户群体数量有限,不需要投入较多的营销人员。

同时,相较于A股其他B2B电商企业,国联股份人均创收并非畸高。

关于国联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媒体质疑的“存贷双高”问题。国联股份披露了公司目前资金的使用情况及与A股同行业公司的相关数据。综合同行业公司的货币资金、短期借款、货币资金构成等数据情况,国联股份的货币资金规模不存在异常情况。

(编辑 何帆 乔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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