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裁定常州顺风撤诉 恒星科技预计本期增加净利总额5200万元

终审裁定常州顺风撤诉 恒星科技预计本期增加净利总额5200万元
2023年05月25日 20:08 证券日报之声

本报记者 肖艳青

5月25日晚间,恒星科技公告称,公司与常州顺风光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顺风”)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已由郑州中院作出终审判决,此案按常州顺风自动撤诉处理,预计将增加公司本期利润总额5200万元。

公告显示,恒星科技于2017年4月11日与扬州尚德太阳能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尚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扬州尚德将其持有的股权以5200万元转让给恒星科技。后扬州尚德被扬州荣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扬州荣德”)吸收合并,扬州荣德与常州顺风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将上述股权转让款转让给常州顺风。常州顺风于2022年9月20日起诉公司,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令恒星科技支付人民币5200万元及利息。

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于2023年4月17日作出判决驳回原告常州顺风的诉讼请求;并于2023年4月18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扬州荣德撤诉处理。

由于常州顺风不服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郑州中院”)提起上诉,郑州中院依法进行了审理。因上诉人常州顺风收到法院催缴案件受理费的通知后仍不予缴纳,郑州中院于2023年5月23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本案按上诉人常州顺风自动撤回上诉处理。此裁定为终审裁定。

谈及郑州中院的终审判决对公司的影响,恒星科技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及上述裁定,公司将上述款项由“负债”转入“营业外收入”,预计将增加公司本期利润总额5200万元,最终对公司的影响以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

(编辑 汪世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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