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2月2日晚间,浙富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回购金额不低于1亿元(含)且不超过2亿元(含),本次回购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目的及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编辑 张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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