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日报网讯 2月7日晚间,宝莱特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2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拟回购的实施期限: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编辑 王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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